(3)
等王破天睁眼醒来时,已是夕阳西下彩霞满天。
小溪边早已没有了老乞丐的身影,地上仍旧摆放着数百块牛肉和一堆牛骨头,还有那柄老乞丐杀牛时用的砍柴刀,以及一堆已燃尽的灰烬。
他一觉醒来,只觉得神清气爽,心中感觉到一种出生以来从未有过的舒服感。
大黑狗突然咬着王破天的衣衫,指引他到了那堆牛骨旁边。
“咦,这里有一本破书,是老乞丐大哥留下来的吧!”王破天看见牛骨头旁有一本破旧的书籍,一看就知道是年代久远之物。他赶紧拾取起来细看。
可是他仅在父亲在世前念过一年私塾,书中的字他大半不识得,仅仅认识一些简单的字,他不由得一阵苦笑。
“老乞丐大哥原是不知道我不认识字的,如果他能留下来亲自教我该有多好啊!”
好在书中有不少图谱,王破天暗道:“或许可以根据图谱来修炼,哎,光看图谱练功恐怕会走火入魔。没文化真可怕,看来我要到私塾先生那里读书认字了。”
“咦,如何我身上有一股臭味?”王破天用鼻子嗅了嗅,刚刚醒来时,他因老乞丐离去而略有分神,此刻闻得臭味细瞧全身,只见其浑身上下多有黑色污垢。
他不明所以,解下衣衫跳入溪水中将全身洗了个干净。
从水中出来时,王破天瞧见了自己身体的变化,以前因农作和虫蚊叮咬,浑身皮肤不仅粗糙,而且多有伤痕疙瘩,如今出水后,他全身上下犹如脱了一层皮一般,如婴儿肌肤般柔嫩滑顺,还隐隐散发出金属光泽。
他啧啧称奇,暗思:“难道是老乞丐大哥给我施了什么法术不成?”任他绞尽脑汁也不曾想到,是老乞丐给他喝的那三口酒的缘故,直到数年后他方才想到此点。
皆因普通人食用五谷杂粮,虽说得其营养,也能排泄出绝大部门糟粕,但是总有一丝污垢杂质不能排泄出体外。长年累月如此,污垢越积越多,人因此而慢慢衰老或得病,老乞丐给他的那口酒,除去了他身体内积累了十三年的污垢杂质,更拓宽他的经脉经络,强化了他的体格,方便他以后修行。
王破天用溪水洗净身子穿上衣衫后,心想:“此时回家,因为屠宰了老黄牛之故,二叔必然责怪于我,如何是好啊?”但他又瞧了一眼老乞丐留给他的那把砍柴刀,又转念道:“我虽然才十三岁,但是老乞丐大哥教了我神功,我又何须再怕二叔二婶,何况这老黄牛本来就是父亲留给我的,杀了就杀了,与他何关?还有那三间石屋也是我的,他却霸占了去租给刘地主家的长工,我理应去要回来的。”
说罢,他将砍柴刀插在腰间,脱了衣服将牛肉包裹了起来扛在肩上打道回府。但牛肉足有数百块之多,他足足来回搬运了十余次方才将所有牛肉运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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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一次搬运牛肉回家到屋前时,他远远瞧见二婶拿着鞭子坐在他的小屋前门口。
“糟了,希望她没有进屋,若是让她发现早前堆放在墙角的牛肉,以她贪婪的个性,不搬回家才怪。”王破天心中暗道,不过他转念又安慰自己,屋中阴暗潮湿又多蚊虫,二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屋的。
二婶瞧见王破天时,觉得他与往日有所不同,仿佛有一股摄人气势,不过她终究是悍妇,转念一想:“就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兔崽子,能有什么气势?”
她见到王破天扛着用衣服包裹的东西,就立马站起来大声问道:“你扛着的是什么东西?牛呢?”
王破天尚未答话,王二婶便从破烂衣衫的缝隙中看见了肉。
她不由得厉声道:“肉?你在哪里弄的肉?好啊,你这小兔崽子活得不耐烦了,竟胆敢到刘地主家去偷肉?”她万万料不到王破天敢杀了大黄牛,以为是他去偷的肉,而整个青峰村能吃得上肉的人家屈指可数,她马上怀疑王破天是偷了刘地主家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