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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4章】目标!大马士革!

作者:拉丁海十三郎

一番研究以后,白衣军的目光,集中到了一个叫做阿勒颇的城镇上面。阿勒颇在大马士革的北面,也是一座历史相当悠久的大城。它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地位,仅次于伊斯坦布尔、大马士革、巴格达等古老的城市,战略位置是非常重要的。

从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阿勒颇的防御力量,也是相当雄厚的。除了超过十万的正规军,还有至少五十万的狂热者。据说,城内还挖掘了地道,准备和白衣军进行持久战。如果城墙被白衣军攻破,守军就躲在地道里面继续奋战。阿勒颇的周围,也进行了坚壁清野,不让白衣军得到丝毫有用的物资。

乍一看,觉得阿勒颇的防务力量,不如大马士革雄厚。十万的正规军,五十万的狂热者,根本不是白衣军的对手。不要说白衣军的进攻兵力,高达十万,就是只有一两万人,都能将阿勒颇的守军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但是,仔细想想,又会觉得,阿勒颇比大马士革还要难对付,需要认真的斟酌一番才能行动。

因为,大马士革本身,已经基本上是一座死城,没有多少可以活动的空间了。大马士革的守军,已经没有可能逃脱白衣军的魔掌。等待他们的,只有早死和晚死的区别。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要死的。就算是真的有真神降临,也无法拯救他们了。

从伊斯坦布尔前来增援的奥斯曼帝[***]队,必须经过阿勒颇,才能到达大马士革。同时,如果大马士革的军队撤退,也要经过阿勒颇。白衣军控制了阿勒颇,就等于是将伊斯坦布尔和大马士革完全分隔开来了。大马士革的所有人,都将成为瓮中之鳖。

但是,阿勒颇的守军,却是相当灵活的,他们还有机会逃跑。白衣军的目的,当然不是要拿下阿勒颇这么简单,更大的目的,是要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如果让阿勒颇的守军跑掉了,就达不到这个目的了。必须想办法,将阿勒颇的守军,也一网打尽。当然,如果可以将伊斯坦布尔过来的援军也一网打尽,那就更好了。

……西元1636年的四月份,春寒料峭,白衣军开始发动攻击。

首先行动的,是豹骑军的第一营。他们以战斗队形,向阿勒颇的北面前进,目标是切断阿勒颇和伊斯坦布尔之间的联系。第一营的统领,正是李自成。他接到命令以后,立刻就出发了。

豹骑军属下,总共有五个步兵营。每个步兵营的兵力,都在八千到一万人之间。每个步兵营都配备有数量众多的迫击炮。因此,只需要一个营的兵力,就能阻挡来自伊斯坦布尔的援军。当然,在必要的时候,他们还将得到炮兵营的支援。军属炮兵营装备的,乃是75毫米和105毫米的榴弹炮,威力比迫击炮更强大。

徐灿槐作为文书,自然不需要出现在第一线。毛十三也不建议徐灿槐跑到前线去。毕竟,他的身份有些特殊,不能等同常人。不过,如果他想要到前面去亲自体验一下,也没有谁会阻止他。徐兴夏已经说了,年轻人,总要体会一下血淋淋的战场的。

徐灿槐的胆量也不是天生的,他也不敢一头扎到最前线去,单枪匹马的和敌人展开厮杀。因此,他选择了跟随大部队行动。毛十三给徐灿槐安排的职务,是军团的文书,一个比参谋还要更加轻松的岗位。徐兴夏的儿子嘛,你不能真的拿他当战斗人员使用。战场上危机四伏,万一徐灿槐不小心牺牲了,他可不好向徐兴夏交差。

作为文书,徐灿槐的标准配备武器,就是一把驳壳枪,三个弹匣,总共六十发子弹。对于防身来说,足够了。但是,如果是上前线的话,还不够。因此,徐灿槐又领取了一支冲锋枪和三个弹匣,总共是九十发子弹。后来,他又领取了四枚手榴弹。

徐灿槐跟着豹骑军第一营第一大队第一中队第一小队行动。该小队是豹骑军的精锐小分队,装备都是清一色的冲锋枪。为了运输弹药和其他军用物资,他们还配备有五匹骆驼。

在白衣军控制了巴格达以后,后勤问题,得到了很大的解决。巴士拉港口,原来就有不错的卸货设备。经过白衣军的改造以后,卸货能力更强。于是,一船一船的弹药,就在巴士拉港口卸货,然后通过陆路,送到巴格达的白衣军大本营。

当然,无限度的挥霍,还是被禁止的。打猎、炸鱼等浪费弹药的行为,都是严厉禁止的。每一份的弹药,都要用在战斗中。不过,西亚地区只有光秃秃的沙漠戈壁滩,也没有什么猎物,更不要说鱼了。因此,这条规定,基本上没必要执行。

一行人从巴格达出发,五天后到达代尔祖尔。该地已经被獒骑军的一个营控制。獒骑军的属下,也有五个营。在豹骑军出发之前,他们就已经出发了。他们抢在豹骑军的前面,攻占了代尔祖尔。于是,徐灿槐他们在这里补充了清水和食物,继续前进。

过了代尔祖尔,就是战区,随时都会有敌人出现,必须小心谨慎。雷虎等人,是很有战斗经验的。他的小队,大部分都是老兵。只有徐灿槐算得上是新兵。因此,徐灿槐的位置,基本上都是在部队的中间。在他的外面,全部都是清一色的老兵。

这天下午,也不知道走到了什么地方,四周光秃秃的,什么植被都没有。在这种环境中,根本无法判断自己的方位。他们只能大概估计,应该是距离阿勒颇不远了。

走着走着,忽然尿急,徐灿槐就走到一边去解手。尿到一半,忽然间,前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跟着十几个骑兵飞快出现。他们发现了白衣军,立刻挥舞着弯刀,向白衣军扑过来。徐灿槐浑身一阵激灵,顾不得拉上裤子,下意识的将冲锋枪端在手中。三个月的基础训练,最熟悉的就是这个动作了。

“西帕希骑兵!小心!”雷虎厉声大叫。

所谓西帕希骑兵,是奥斯曼帝国的另外一支精锐。他们是不领取薪酬的,也没有十分正规的编制。他们依附于一个个的地主家庭存在。从姓质上来说,他们有点像是明帝国以前的武装家丁。他们效忠的对象,是豢养自己的地主,而不是国家。

西帕希骑兵的组成,乃是一个个的地主私兵,因此,他们的训练和装备,都是各个地主和权贵负责的。那些地主和权贵,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都会尽可能的提升他们的战斗力。因此,相对而言,西帕希骑兵的战斗力,还是比较强大的。

然而,正是由于西帕希骑兵的组成,比较复杂,只效忠于自己的主人,不效忠于国家,因此,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高层,一般都不会轻易动用他们。在之前的巴格达大战中,奥斯曼帝国也没有动用他们。但是,现在,当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白衣军杀入到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腹地以后,主要的对手,就是西帕希骑兵。因为,他们主人拥有的土地,被白衣军抢走了。无论是谁,根本的利益被人抢走,他们都不会善罢甘休的。因此,西帕希骑兵从上到下,都对白衣军恨之入骨,仇深似海。

一路西来,白衣军已经不知道和西帕希骑兵交锋多少次,又打死了多少的西帕希骑兵。几乎每天,都有西帕希骑兵出现在白衣军的面前,然后被白衣军打死。但是,黑色装束,戴着丑陋面具的西帕希骑兵,依然源源不断的涌现。

“哒哒哒!”

“哒哒哒!”

徐灿槐急忙举起冲锋枪,对着冲上来的西帕希骑兵就是一阵疯狂的扫射。一个弹匣打完了,又立刻更换一个弹匣,直到三个弹匣全部打光。他在新兵训练营,只呆了三个月的时间,基本上没有怎么训练射击本领。这次又是突然和敌人遭遇,心头有些慌乱。这一顿扫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将子弹打到哪里去了。

幸好,别的白衣军战士,都是很有战斗经验的。在西帕希骑兵出现以后,他们很快就组成环形射击队形,以短点射射杀敌人。在他们的射击下,那些西帕希骑兵,很快就倒下去了。白衣军一个小队有六十人,只有二十几个的西帕希骑兵,自然不是对手。

徐灿槐暗自庆幸,自己出门的时候,多带了一支冲锋枪,否则,多半就要完蛋了。驳壳枪只能对付步兵,对付骑兵的难度太大。甚至,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对付骑兵最好的,就是冲锋枪。在残酷的战场上,可没有敌人会因为他是徐兴夏的儿子就手软。哒哒哒的枪声,就算仅仅起到壮胆的作用,那也是好的。

冲锋枪唯一的缺陷,就是子弹的消耗太多。因为,人在紧张的情况下,对着骑兵扫射,肯定是将扳机扣到底的。一会儿的功夫,三十发的子弹,就全部扫射出去了。这不,他的三个弹匣,就这样全部打光了。回头想想,真是太丢人了。

经历了一次真正的战斗,徐灿槐情不自禁的吁了一口气。他总算是确切的感觉到,战争是什么滋味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也完全没有别人说起来的那么浪漫潇洒。

战斗,是会死人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如果他被西帕希骑兵冲到面前来,后果可想而知。西帕希骑兵锋利的弯刀,一定会将他的脑袋,轻轻松松的砍掉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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