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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越陷越深

作者:庄不周

胡市市楼,曹洪伏在案上,左手不停的翻着帐本,右手拿着只笔,迅速的记下一些数据,翻完一本后,他将帐本扔到旁边的一堆帐本上,笔插在鬓旁,掐指算了算,皱起眉头,叹了一口气:“不到去年的三成啊,这刀兵一起,果然是民生凋弊。”

“大人……”一个市卒匆匆走了下来,俯在他耳边说了几句。曹洪眉毛一挑,顿时眼睛发亮:“快请!”

时间不长,两个鲜卑商人走了进来,前面一个身材瘦削,脸色苍白,后面一个却是虎背熊腰,一双虎目警惕的看着四周,一进门就往门后一站。

“王子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啊。”曹洪笑嘻嘻的说道。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看到谁都客客气气的,做生意嘛,和为贵,求财不求气。

和连扫了一眼,往角落里一座,拿下头上盖了大半个脸的皮帽子,欠欠身,算是还礼。

“刘大人呢?”

曹洪连忙将案上的帐本抱劂一边,然后端来了一套茶具,没有回答和连的话,却先忙活开来,先是舀了小半壶水架在火上烧,又用一块干净的丝帛将已经干净的茶杯仔细的擦了又擦,等水烧开了,先用滚开的水将茶杯烫了烫,然后用一个精致的玉勺从茶罐中挑出一些茶叶放进杯中,再浇上热水,泡了半杯茶,双手端起一只茶杯送到和连面前,微笑着说道:“王子,请!”

和连本来有些着急,可是看着曹洪这一连串眼hua缭乱的动作之后,心情突然平静下来。暗红色的茶盘,洁白如雪的茶杯,晶莹碧绿的茶叶,淡绿色的茶汤,仅是这些精美的器物就让他心旷神怡,再闻到茶的清香…他忽然觉得身上的皮袄实在有些粗野,配不上眼前的这一他应该和曹洪一样,穿着漂亮的锦锻长衫才对啊。

和连端起茶杯,浅浅的呷了一口…一面对茶香赞不绝口,一面对自己的形象感到自惭形秽,突然有一种莫名的焦躁。曹洪只是一个管胡市的商人,自己却是熟读汉人经典的王子,可是现在这个场景,自己却活脱脱是一个来求曹洪的胡商,好象开口说的话除了讨一点配额之外就没有更高雅一些的言辞。

这个感觉让和连非常不自在…本想问刘修在不在的话也不好意思再说口,只是闷闷的喝着茶。曹洪殷勤的劝着,一连让他喝了三道,这才不好意思的说道:“敢告王子,我家大人有公务出去了,不在杨树湖。”

“不在杨树湖?”和连急了,他千里迢迢的赶到这里来和刘修会晤,刘修却不在?“那………………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曹洪摇摇头…“我会把王子到来的消息立刻送到大营,他们会及时通知大人,至于……什么时候回来…我也说不准。”

“他是耍我吗?”和连沉下了脸,脸色更加的苍白。

“不是,我想是大人没想到王子如此果敢,居然亲自赶来了。”曹洪饱含歉意的说道:“请王子在胡市小住,容我略尽地主之谊。”

和连眉头皱成了疙瘩,鼻息也加重了。

他是借着追杀牛头部落的理由出来的,但是他不保证慕容风会不知道,万一慕容风去找他,而他不在,那就很可能露馅。刘修不在这里…那究竟在等到什么时候?

和连焦躁不安,却又无可奈何,只得暂时在胡市住下了。曹洪热情的招待他,每天用不同的美食宴请他吃喝,在鲜卑卖到一金一瓮的美酒更是任他畅饮,每次还要送点小礼物…不是洛阳新出的书籍,就是蜀中的锦锻,要不就是用中山狼的秋毫制成的新笔,再不然就是恒山松烟制成的墨锭。

和连在焦急的等待中再一次体验了汉人的富庶和文化,要不是他心里有事,他真想在这里长住下去,每天读读书,喝喝酒,做个优雅的儒生雅士。富足悠闲的生活是一剂软骨散,不论是什么人,只要陷进了这个圈套,迟早会堕落,何况他原本就对汉家文化非常向往。

第三天,刘修出现了,他一看到和连就连连道歉,再一次对和连的勇气表示敬佩和意外。

和连已经没有了最开始的火气,举止从容优雅,如果不看他的髡头,谁也看不出他是个鲜卑人,只当是个饱读诗书的汉家学子。他放下手下的书卷,调侃道:“大人好忙啊。”

“惭愧惭愧,蒙陛下错爱,委我以北疆之事,责重才浅,不得不以勤补拙啊。我也想和王子一样悠闲,可惜,我们做臣子的没有这样的福分,只希望等老了,解甲归田之后再享清福了。”

和连微微一笑:“我们鲜卑人和你们汉人不一样,做王子又不是做大王,也未必什么事都能随心所欲。有些事,大人也未必清楚。”

刘修哈哈一笑,看来这小蛮子这两天郁闷得不浅,急着找人倾诉呢。

“王子这两天住得可好?”

“多谢大人关心,曹大人很好客。”和连满意的笑道:“怎么样,现在该谈谈正事了吧?”

“自然,我一听说王子来了,立刻放下公务,一天跑了五百多里,你看,我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来见你了。失礼之处,还请王子见谅。”

和连看了一眼刘修身上的大氅、官服和脚上的战靴,有些感动,又有些得意,现在的刘修和他比起来,他更像一个汉家士子,而刘修却是一个武士。他知道,汉家的武士现在已经不能称为士了,他们的地位远远不如文士。

两人坐下,互相说了一些倾慕的话,然后说到了正事。不料,一说到正事,刘修的话气顿时一转,刚才的倾慕不翼而飞,变得非常尖刻。“我觉得王子这件事做得非常失策。”

和连有些尴尬。

刘修进一步解释说,西部鲜卑原本是王子的亲信,可是狂沙部落和野狼部落不听话,所以我替你把他们清除了。红日部落虽说是投降了,可是实力并没有任何损失…王子一到,红日部落就又归了王子。到这一步,王子做得非常好,如果就此打住…你就是功德圆满,既为你们大王保住了西部鲜卑,又可以反咬慕容风一口,如果不是他企图和野狼部落联吃掉红日部落,红日部落怎么会被迫投降?

可是你接着和慕容风联手攻击牛头部落,却是大大的失策。刘修说到这里,停下来喝了一口茶…连连摇头:“我想请问王子,打败了牛头部落,是你的功劳,还是慕容风的功劳?牛头部落是我夫人的娘家,你们攻击他,我会坐视不管吗?我不瞒你说,我已经派出两万大军赶去支援,而第一个目标就是降而复叛的红日部落。”

和连倒吸一口凉气…冷汗涔涔,过了好一会才哑声说道:“那大人的意思,我当如何行事?”

“我给你讲个故事。”刘修话题一转…给和连讲起了故事。两个人一起去打猎,在树林里遇到了一只黑熊,这时候其中一个人立刻扔下身上所有的东西,只是穿起了鞋,另一个人对他说,你穿上鞋也跑不过熊啊。他说,我不用比熊跑得快,只要比你跑得快就行。

“你猜他的同伴怎么做?”刘修盯着和连的眼睛,笑了一声。

和连还在想这个故事的意思,这两个人显然是指他和慕容风…那只熊是什么呢,是王位还是指牛头部落,抑或是指刘修派出的两万大军?对刘修问题,他一时反应不迂来,想了半天,反问道:“他怎么做?”

刘修好整以暇的喝着茶…过了一会儿,他慢条斯理的说道:“他的同伴抡起手里的棍子,打断了他的腿,然后对他说,你现在还能比我跑得快吗?”

和连豁然开朗,连连点头。

刘修笑了:“王子,你现在已经比别人落后了,如果还想这么走下去,我可以保证你必输无疑。我虽然无能,却不想和一个没有前途的人合作。如果没有能让我增强一点信心的举动,王子,我会再次攻击红日部落,这一次,保证不会再让他有翻本的机会。”

“这可不一定,我会亲自率领大军阻击的,而且,我一定能打赢。”和连话里有话的说道。

刘修哈哈大笑:“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慕容规冷笑着站在落置犍落罗面前“和连真是好忙啊,一连十几天都见不到他的人影,说是攻击牛头部落,可是你们这十几天基本就没挪窝,然后已经把风裂包围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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