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南有些虚伪的说道,心里巴不得这个狠家伙快点走。
可惜司徒南的希望落空了,这个家伙一点也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
隆隆隆隆隆,火车重新出发,火车的嘈杂声足以掩盖房间里面的谈话。
司徒南有些无奈,眼前的这个家伙看来一时半会是没法撵走了。
“啪”
只见这个家伙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把胳膊的衣服破开,露出一个血淋淋的伤口,衣服都染红了。
应该是枪伤,可能是他跟人枪战受的伤吧!司徒南想。
此人用匕首把子弹挖了出来,又拿出一颗子弹,取出里面的火药洒在伤口上,然后就是滑亮火柴······
司徒南知道他想干什么了。
看着那吓人的伤口,正不断地往外渗血,司徒南心里有些不舒服。嗯,正常人看见血都会感觉不舒服的。
“啊”
一声如同野兽般惨叫,不过声音压着很低。
司徒南看见燃烧的火药把那人手臂伤口烧成黑乎乎的一片,那人紧要牙关,青筋尽显,身体不停地颤抖,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大叫出来。
是个汉子!司徒南心里赞叹此人的意志力坚强,心想古时关公刮骨疗伤也不外如此吧!不过关公没有他们这么狼狈,所以关公是神,不是人!
过了一会,司徒南还以为那人会晕过去呢,不过没有。只见这个坚强的汉子脸上满是大汗,喘着气,像是虚脱了一样。
他试着用布条做成的绷带包扎伤口,可是刚刚的痛苦仿佛吸走了所有的力气,可惜他笨拙的动作没有成功。
“我来吧!”
司徒南有心去帮一把。
尽管动作有些笨拙,但司徒南还是顺利地把伤口包扎好。
“谢谢。”这个男人虚弱的道。
“好好休息吧!”
司徒南说完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无聊之下,又开始注意对面的那人。
那个男人躺在床铺上一动也不动,好像睡了过去,另一只没受伤的手一直插在怀里,司徒南知道:那里藏有一支枪。
他睡不睡着司徒南不知道,但此人警惕性如此高,心思也不像样子看上去那么粗犷。
也是,不然怎么会在牛仔和警察的手下全身而退呢!
但愿他对自己没恶意吧?不然····
还好司徒南没什么恶意,不然不用自己动手,直接找来列车警察就可以解决掉这个男人了。
虽然被这个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吓了一下,但最终虚惊一场,司徒南平静下来后拿着一本书看了起来。
那是一本美国人写的日记,关于他们西进运动的点点滴滴,司徒南看了津津有味。
而后,合上书本,却是感慨良多。
我们从历史教科书上得来的信息,说道美国人西进的时候,总很羡慕美国白人一下子就开疆拓土了,他们杀了那么多印第安人,把印第安人驱赶到偏僻的地方,然后占领了他们的土地。
看起来好像很豪迈很激情(也为印第安人的遭遇愤慨),好像轻而易举一样,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放下手中的书,司徒南还沉浸在被暴风雪堵在当娜山口,当娜一行十几个人在三个月内没有食物后,那严寒饥饿的情景——人们看着同类目光带着原始的野兽般贪婪····
直到救援来的时候,人们只发现一堆白骨和风雪中蜷伏着一个野兽般的男人!
这只是在西进运动的一个缩影。
果然没有人能随随便便就成功,白人的地位成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当然这不代表什么,只是一个事实:真实的世界是残酷不公的,但某个人某些人的遭遇也和他或者他们身上附带着的某种东西有着必然的联系。
事实告诉我们,在光鲜的背后总有人们常常看不到的牺牲酸楚。
在凄惨落魄的身处,总有我们没有深究的原因。
······
直到这个男人醒来后,两人在房间里吃了点东西,慢慢地聊了起来。
司徒南才知道这个男人叫何文秀,不过他身上哪有一点文秀的样子啊?
据何文秀说,他是华工二代,就是说他爸爸是美国西部早期的华工,不过在修铁路是死掉了。
何文秀是被其他华工养大的,后来那些华工死的死,回国的回国,何文秀倒是没人理会了,他一人流浪长大。
因为从小看到了白人对华工的不公正对待,所以白人比较仇视。
何文秀为人正义,看不惯白人的胡作非为,经常会出手帮华人,却没想到这次差点连命都没了。
“哦。原来如此,下次小心的。”司徒南说道。
对于何文秀的遭遇,司徒南没有太多评价,活在乱世,每人都有自己的不堪的回忆,事实上很多时候人们都是自顾不暇的。
“司徒南,英文名叫史东尼·威廉。父亲中国人,母亲英国人。现在父母双亡,独身到美国西部做生意。”司徒南简单了介绍自己。
“怪不得兄弟你长成这个样子!原来是个半洋人!”何文秀恍然大悟道,“不过大恩不言谢,救命之恩老何铭记在心。”
“过了,何兄,谁没有落难的时候呢!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司徒南倒也没多看重这个。
“行!兄弟是个爽快人,我老何也不矫情了。不过救命之恩,如同再造,俺不能不报。俺这一百多斤就交给你了,上刀山下油锅,没说的。”何文秀拍着胸脯说道。
他的话司徒南不置可否,何文秀要跟着自己,司徒南也不太介意,反正自己现在也一无所有,也不怕他赖上自己什么的。
再说多个人多个伴,不会太寂寞,司徒南在这里没有朋友,有个人说说话也不错。不过何文秀对白人天生的反感,在他眼里,所有白人都是不可信任的。
两人经常会说道这个话题,应该是何文秀不时地控诉,而司徒南则是不置可否地聆听,所以才会有上文的那段对话。
相处久了,司徒南对何文秀也有一定的了解,也就是个“愤白”,本人心底都不算太坏。
漫长的路途终于到了终站,在洛杉矶,何文秀混了下车。
他们到达的时间是早上,看见还有时间,司徒南掏出口袋里的卡片,上面有布朗夫妇的地址,司徒南想去拜访一下。
他对布朗夫妇的印象挺好的,一对热心的人,不过都已经半年了,不知道布朗夫妇还记得自己不。
(每次写到这些,心里都不大舒服。书友若觉得本书好看,请别忘收藏本书,顺便投张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