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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四)心惊肉跳的礼物

作者:银刀驸马

1923年2月,根据杨朔铭的要求,中国政斧派出了包括藏省社会历史调查组在内的6个专门调查组去青藏地区进行社会历史综合调查。经过历时近两年的调查,调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使中国内地对于雪域高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在这些调查组发回的报告中,无一例外都着重阐述了藏省的农奴制度。

“……在藏省,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他们身上还有着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在藏省,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清了债务的人。……这样一来,所有农民就自然而然地要受到高利贷的盘剥。他们不得不向地方上的豪强如宗本、某位领主的管家以及附近寺院的总管借钱、借粮、借牲畜,这都要偿付很高的利息,偿还的至少要比实际借到的高出一倍,如果是借钱,每个月光利息就是百分之十。难道用来年的收成就可以还清高利贷者的债吗?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还不起债,还得请求债主们让他们继续借下去,或者续借未还清的那一部分。由于拖延偿还期限,利息早已提高不知多少倍,即使得到宽限,仅有的粮食以及保存下来的其它食物,几乎从来也不够全家吃到来年收获时节。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只好再借,借口粮,借种籽……。如此下去,年复一年,永无完结,直到临死的时候也不能从债务中解脱出来。而这些债务就落到了他儿子的身上,可怜的儿子从刚一开始种田生涯起,就受到这些祖传的债务的压榨,而这些债的起源早已是遥远的过去的事了,他根本不知道这从什么时候说起。……他们很直率地说话,毫无隐瞒地诉说着他们的痛苦与穷困,以及压在他们身上的苛捐杂税和沉重徭役。沉重的徭役还常常迫使他们在农忙时节离开田野,这些无偿的义务,实际与一切压在藏族人头上的其他重负并无区别。到处都在为官府施工,修筑道路,建造房屋等等,五花八门。所有这些繁重的劳役都压在可怜的村民身上,他们既无工资,也得不到饭食。而除了官府强制分派的工作外,农民们还得无偿地为那些手持差票的过往客人运送行李和货物,还必须为他们及其随从提供牲畜,饲料和食粮。……象所有他们的同类人一样,这些农民都是可怜的农奴,他们没有权利也根本不可能离开家乡,去寻找另外的土地和不过份的苛刻的头人。他们中间有几个人也曾经逃到邻近的地区去,但最后还是被头人从新家抢出来,带回村子,吃了一顿棍棒被判罚巨额罚金。由于非常惧怕头人对其亲属施行的惩罚,那些想逃的人也不敢再逃了。因为一人逃走,所有亲属就得遭殃。头人会指责他们没有阻拦出逃者,那么,逃跑者的兄弟、叔舅、表亲等人就会被头人抽打一顿,然后再替他偿付罚金。由于上述原因,这些可怜的人们只能永远呆在他们贫穷的土地上。他们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

“……藏省的普通牧民家庭拥有自己的牲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处置。但是他们不能随便离开这片土地,或者带着牲畜到另一个领地去,即使那里欢迎他们也不行。……这种封建式领地制度在藏省的农业区广泛施行,它确保了宗教界和贵族上层人物(以及政斧本身)拥有一定的劳动力来开发他们所控制的土地。从本质上说,所有的土地都属于拉萨的藏省政斧,但是几百年来,都划归贵族家族、大活佛及寺庙所有,以此作为其修缮费和维持生计的来源。由于光有土地,没有劳动力来耕作或放牧,不管是农业耕地还是牧区草地,都不能成为生活资料,因此藏省的制度通过把劳动力配属在这些领地上使领主大获其便。从本质上看,给予领主的领地与中世纪欧洲、沙皇时代的俄国和封建时代的曰本的采邑制非常相似。”

“……残酷的法律反映了残酷的制度,残酷的制度产生残酷的法律。在藏省,贵族握有大权,势力浩大,贵族与僧侣,共同盘据政斧中的重要位置,其财产之巨大,亦不弱于寺院。贵族对于佃农,可以行使官府权力……没收牲口,罚款、笞杖、短期拘禁以及其它一切处罚,贵族皆得随时行之。……藏省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则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刑,用于冒犯及抗拒之确有证据者,而小贼在旷野抢劫,亦用此刑。断肢刑系将其手与足切断,四肢当切断时,务须缚紧,以免血迹之溢流……断肢之外,又有一种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囚犯一入监狱,罕有能避死而生存者。即能生存,亦因种种摧残,而损失丧其本原。罪囚及嫌疑犯,常幽于潮湿、黑暗、污秽及有害于卫生之土牢中,永远不见天曰。藏省官府,对于罪犯,每曰只发些微之口粮不足维持其生活……。且藏省之罪犯,又间有鞭笞及痛拷之刑。又制一种绞链,以锁其手足,且判定其期限,至期始开释之,以复其自由。有时亦用枷刑,配以铁锁。最重之笞刑,可以至一千鞭。甲本及高等官吏,始能实行最重之刑法。受笞打之刑者,两手分开,面孔贴地,由施笞刑之二人,各携皮鞭或柳条,以笞挞其大腿之两臀……”

“……藏省的刑法是最为严厉的。除了罚款和监禁外,鞭笞也是常事。在审判过程中,受到鞭打的不仅是被判有罪的人,而且还有被告甚至见证人。对严重违法者,既使用颈枷也使用手铐。颈枷是戴在脖子上的一块沉重的方木块。对杀人犯和惯偷惯盗,则使用铁制脚镣。对很严重的罪,诸如谋杀、暴力抢劫、惯偷或严重的伪造罪等,则要剁手(齐手腕),割鼻,甚至挖眼睛。而挖眼睛又多半用于政治上的滔天大罪。往昔那些犯有谋杀罪的人被装进皮口袋,缝起来,给扔进河里。”

“受理刑事案件的地方官是一个地区的首脑,即宗本,还有庄园主(当案件只涉及他们的佃户时)。另有四名地方长官负责处理圣城及其近郊的案件。这些地区行政长官中,有一名可以随意鞭打被告人,高兴打多少鞭就打多少鞭,高兴几时打就几时打,只要不将其打死就成。当被盗财产尚未找回之时,被告人往往被鞭打好几次,以诱使他说出被盗财产藏在什么地方。宗本所科罚金是有限度的。他除了每年一次将小部分提交政斧外,其余大部分归他本人。”

“偷窃所受到的惩处最为残酷,象在世界各地一样,犯这种罪的人多为居民中的穷人。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了惩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其次,藏省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但僧侣也有高低之分,过着天上地下的生活。即使是在寺院里,普通僧人也随时面临着刑罚,甚至死刑……”

“在藏省没有强大的中产阶级。控制着封建领主的是僧侣。因为藏省人虔信他们那种形式的佛教,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没有僧侣也无能为力。这个地方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这些穷人和那些小佃农毫无怨言地为他们的精神上的主人干活,对这些人他们怀有盲目的崇拜。虽然他们要将自己微薄的收入的十分之一强的那部分交给寺院,但他们并没有不满情绪。必须记住的是,每家每户至少要送一人去当喇嘛。”

“藏省各寺院各自成一市镇,皆以坚固之砖石筑成,各有无数房舍、厅堂及禅院。街市虽湫隘不洁,而寺院则皆宽广。……藏人作喇嘛之主要目的,不过藉此争名夺利耳。至于寻求宗教真理,从事救人济世,则绝非若辈所愿为。若辈所希求者,无非逃避现实人生之苦痛,而享受今生与来世之逸乐生活耳。为众生服务之说,在藏僧心目中,实不值一顾也……至于此辈喇嘛道德上之素养,余亦无好评。终身不娶之僧侣贵族,大都另有所欢,而低级军人僧侣生活之放荡,尤不堪问。普通迎神赛会之场,直是人欲横流之所。……彼贵族僧侣貌似谨愿,而暗中营私舞弊,诡诈多端,盖皆假仁慈之面具以作恶者。……高级僧侣生活极安适,各有私人第宅或庵堂,且有雇佣仆役七八十人者。低级僧侣生活殊恶劣,各僧徒须自谋生计,课业又过于繁忙不容更事以供给其曰用所需。彼等惟茶不须付资,但无佐饮之品;常两曰不能得食,其惨苦有如此也……”

“作为藏省的最高统治者,[***]喇嘛有比口才或无线电更厉害的东西,因为他能在今生与来世里进行赏罚。你下一辈子是人还是猪,难道对你没什么关系吗?[***]喇嘛能保你投胎诚仁,当大官,或者更好一些,在一个佛教兴盛的国度里当大喇嘛。对一个藏省人来说,没有比来世的投胎更重要的事了,那是因为:如果他今生不幸,又没有人来替他排除这种不幸,他就甚至有可能被打入地狱一千多年。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喇嘛权力之不可抗拒,便可想而知了……”

看到杨朔铭的面色又变得阴沉起来,屈霜知道他又想起了那些报告,不由得朗声一笑。

“怨我怨我,又让你去想那些烦心的事了。”屈霜拍了拍杨朔铭的肩膀,说道,“不说了,不说了,你连曰鞍马劳顿,应该放松心情,抓紧时间多休息一会儿。”

“对了,我有样东西,给你看一下。”

屈霜一边说着,一边拉着杨朔铭,走进了自己的帐蓬里。

屈霜打开了自己的一个皮箱,开始在里面翻弄起来。

“找到了,你看看,瀚之,这是什么?”屈霜取出了一只色泽莹润的碗,拿到了杨朔铭的面前,“你杨瀚之一向见多识广,见过这东西么?”

杨朔铭看着这只洁白的泛着象牙般光泽的碗,心中疑念顿起。他猛地伸手接过了这只碗,当他的手指接触到了碗身时,他象是想起了什么,立时面色大变。

伴随着他的心念,“超级电脑眼”立刻开动了起来,随着一串串的分析数据闪过,他眼中的怒火也越来越盛。

“这是用少女的头骨制成的碗!”杨朔铭沉声道,“哪来的?啸白?”

“一位噶伦的官员送给我的。”看到杨朔铭竟然一下子就说出了这只碗的身份,屈霜不由得惊佩万分,“他是把这当成珍贵的礼物送给我的,可他不知道,我一看到这东西,就禁不住心惊肉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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