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他与亚辉报社主编的老婆有染,120天后,被报社主编发现,于是雇佣了三个打手,将他打个半死,肋骨断裂两根。
二十一岁,他与一名日本官员的夫人有染,250天后,官员发现,朝他开了一枪,子弹穿过他的肩膀。
二十四岁,他与船长的情人搞在了一起,300天后,被船长发现,水手们将他双手捆绑着,丢进海里喂鱼。
但是,李汉民如同一条打不死的癞皮狗,他顽强地生存到了今天——带着三条刀疤、一个枪疤的骄傲,混迹于冲绳与台湾之间。
他给自己起了个外号“不死毒蛇”,他有一句至理名言:人间不值得,何不及时行乐?
在流浪之中,他发现了一桩买卖非常有搞头,那就是把台湾的货物,拉到日本;再把日本的货物拉到台湾。
每一只钢笔,每一条皮带都可以让他挣原来市值双倍的钱,而手表、随身听这些,则可以挣到最高八倍的利润!
虽然这些利润必须给地方的司法人员分去一大笔,但是对于他来说,仍然获利丰厚。
毫不夸张的说,他现在的存款足以在丝满市任何一条街买下一套豪宅。
然而,他依然选择了居无定所。他更喜欢睡在车上,或者情人的怀里。
每个星期他固定在丝满市和周边的五个小镇来回一次,等货物都卖完了,他要带着当地搞来的货物再去台湾,然后在台湾逗留一个月,接着再来这里。周而复始。
不过这是以前。
自从三个月前,他勾搭上了千代,于是前往丰山镇的次数明显得变多了。
他尽量保证自己每个星期都可以去一次丰山镇,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尽力保证不要超过一个星期。
千代,哦,韵味十足的千代,一想道她身上的气息,李汉民就辗转着无法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