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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自作自受(2)

作者:慕容瑜霏

“我之前已经说过了,造谣诽谤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顾安宁不紧不慢的说道。

“你当你自己是什么?你让我负,我就得负?”彭大河依旧狂妄。

“那么,现在,我们考虑一下新的事情吧,容姨这几年汇给你的其他款项,单纯为你还掉赌债的那一部分,我可以不计较,不过近期你暴涨的需求对于金钱的需求量让我很不高兴,你只要把这一部分还出来就可以了,一共是八万两千七百元。”

“八万七千?你当老子是什么?老子到哪里去找这么多钱?”彭大河再次狂躁起来。

“你不还钱啊,那也行啊,还有另外一个选择。”顾安宁这样说道。

“什么选择?”彭大河一听到还有别的选择可以做,连忙问道。

“我要和你离婚。”顾安宁还没有说话,一直言语不多的容采筠忽然开口。

“什么?你要离婚?你没有这个资格,只要你一天是我的老婆,就一辈子是我老婆,除非我不要你,你有什么资格离婚?”彭大河怎么都没有想到,平日里软弱极好拿捏的这个妻子,竟然会如此强硬。

“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丈夫,而你从来就没有把我当成是你的妻子,事到如今,你有他人,那我又何必在牵绊一段已经不属于我的生活呢?”

如果说她在之前,还对自己的丈夫有一丝幻想的话,那么回到这里所见到的每一件事情,就已经彻底打消了她这最后一丝幻想。

“不行,我不离婚!我不离!”

“你不要离婚很简单啊,只要你把欠的钱和骗的钱都还回来就好了。”顾安宁又说了这样一句话。

“那些钱是她自己给我的,是她自愿给的!为什么要我还?”

“那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她并不知实情,以为只是单纯的为了帮你偿还掉那些非法债务,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你欺骗了她,用这种方法得到的钱财在我国的法律上有一个专属的名词,叫做不诚实所得金。”

“华夏国法律明文规定,以欺骗欺瞒为手段,用正当的理由或者是汇款方或者给资方,可以接受的理由骗取钱款的,情节严重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可以视作不诚信罪,欺诈罪,这个条款适用于任何人关系,即使给资方好人受资方的关系是夫妻。”

“如果是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以解除婚姻关系为最终目的时,给资方就有权要求受资方返还相关财产,如果受资方拒不执行的,可以由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构强制执行。”这一次开口的是严佳宜。

“你不想离婚,就得还钱,不想还钱,就得离婚,这是非A即B的选择题,除此之外,你没得选。”顾安宁冷冷的看着他。

“我…我离婚!”在还钱的巨大压力之下,彭大河终究还是选择了离婚,因为他还不起那么多钱,至于女人么,自己身边有一个,只要是有余钱,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彭大河同意离婚之后,顾安宁向着严佳宜使了个眼色,后者找出一个文件夹,从文件夹里轻轻的拿出一份早就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摆在中央。

容采筠面对着离婚协议书,还是有点没反应过来。

“倘若你对我容姨好上那么一点点,在和别人鬼混的时候,也能顾及一下她还是你的妻子,你们完全不用走到这一步。”

旁边围观的人算是看明白了,大河媳妇离婚的心并没有那么强硬,汁是彭大河自己做死,又惹怒了这个小姑娘,人家才把离婚协议书拿出来的,若是他自己不作,说不定这一份离婚协议书就不会拿出来了。

彭大河本没有什么文化水平,严佳宜很仔细的把每一项条款都解释了一遍,最终两个人都是在文件指定的位置签上了字,结束了这段并不美满的婚姻,从此一拍两散,再无牵扯。

看着他恨恨的签下了离婚协议书,顾安宁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忽然又想到什么。

“你当真是无知者无畏,看在我今天心情还好的份上,再告诉你一件事吧!”顾安宁慢悠悠的说着,那种感觉就好像正在把猎物凌迟一般,看的人心里发毛。

“什么事?”这句话问的明显就是底气不足。

彭大河纵然无脑,纵然无知又狂妄,但还是知道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方说出来的话基本上就不会是好话。

这回总算是放聪明了。

“你快死了。”顾安宁什么都没说,只说了这四个字。

“你个小娘皮,敢咒老子!我今儿非打死你不可!”彭大河怒不可遏。

“你是不是曾经出现过出现发烧、头晕、无力、咽痛、关节疼痛、皮疹、之类的症状?有时候还发生腹泻。这种症状通常持续一到两周后就会消失,但是最后也会有发低烧之类的情况,有的时候会全身无力,出现各种身体不适的症状?”顾安宁没有管他,而是自顾自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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