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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离开

作者:不游泳的小鱼

心,象是被刺进了一根尖刺,很痛。

可是,再痛也要忍住,长痛不如短痛,趁着还分得开,趁着还忍得住,趁着还舍得,走吧,离开吧,他象天上云,你呢,难道一直做地底的泥么?

就算不心甘,就算不情愿,也要离开。

她不要再仰望,不要再依附,她要做自己,做独立,自强,能担当的自己。

如果,今生还有缘,她希望,再面对时,她与他是肩并着肩的,她希望,当他与她肩并着肩站在世人在前时,人家不再用鄙夷的眼光看她,她希望,她同样能照亮他的人生,而不是,被他保护,成为他的附属。

如果,你是参天的大树,我不愿,是那缠树的软藤,而是与你同立天空下的翠竹,虽然细瘦,但决对独立强劲,坚韧挺拔!

三小姐被送家庙的事,府里的人都觉得很突然,顾清雪差人来请绯云去信和院。

绯云到信和院后,就说了一句话:“我要离开理国公府。”

顾清雪没说多话,也如老太太一样,赏了她五百两银子,绯云照样收下。

出门时,侍书送的她,欲言又止。

侍书人不错,这些年对顾清雪忠心耿耿,从无二心,她这个样子,让绯云有些诧异。

绯云也不多问,等到了院门外,侍书道:“小云,府里虽然不见得有多好,外面却更难,你真的想好了要走?”

“是真的,我已经脱了奴籍,再呆在宁墨轩里不伦不类的,说不过去,外头虽然难,只要能混得一口饭吃就成,我也不要过得多好,只要自在。”绯云眼神清澈地说道。

侍书笑了:“你确实与众不同,刚才我还担心,你是因为二爷和少奶奶的事……”

绯云怔住,她没想到侍书会挑开了说,顾清雪对冷奕勋有点心思,傻子也能看得出来,当初冷书宁还在世的时候,冷奕勋为了不知名的目的,让她去送过几回东西,当时她以为,冷诙勋是爱着顾清雪的,只是顾及身份,压抑着。

如今想来,他那样的人,张狂桀骜,有什么事是值得他委屈自己压抑着的?

“不是为了这个,我是有自己的路要走,侍书姐姐别误会。”

“其实二爷的心你应该明白,二爷那个人,素来拎得清,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看都不愿意多看一眼,只是,他太优秀,偶尔的好,也会让人生了妄想……”侍书突然觉察自己说得多了,顿了顿,又笑道:“以后有了住处,可要记得请我们几个去坐坐,别一个人在外头快乐了,不记得姐妹们。”

回到西厢房,墨竹等在屋里,眼里正冒着火。

绯云心虚地别开眼,却见墨竹拿起一个小包袱往桌上一扔:“什么时候走?”

绯云看了眼小包袱,呆呆地:“墨竹姐姐?”

“你还肯叫我一声姐姐,那就说明咱们两个的情份还在,你没有因为腾达了就忘了本。”墨竹挑眉,扬着下巴看她。

“忘了谁我也不会忘了墨竹姐姐啊,你永远是我的好姐姐。”想到这些日子以来墨竹对她的好,绯云忍不住依偎过去,环住墨竹的腰。

看她象个小狗一样讨好的偎上来,墨竹心一软,戳她脑门:“就没见过你这么没良心的,小白眼狼……”

“二爷肯让你跟我走么?”墨竹是冷奕勋跟前最得力的,服侍他多年,竟然舍得让她跟自己走,绯云又一阵愧疚。

“二爷免了我的奴籍,说是放我的生,你也知道我,除了会些武功,又不会查案,又不会验尸,又没个公差,离了理国公府怎么办?只能跟着你混了,你以后可要养着我,不许嫌弃我。”墨竹抚着绯云的秀发,含笑道。

说得好象自己一无是处似的,墨竹这样的既会武,又漂亮的女子,岂会混不到一口饭吃?何况她对冷奕勋忠心得很……

绯云不是傻子,她知道,这是冷奕勋的安排,他生气,却还是舍不得她,怕她一个人在外头会有危险,所以把墨竹给了她。

我知道你的好,我会记住你的好。

有了墨竹,离府的事情就非常顺利,她很快在永安街找了一间二进的小院子。

要搬的东西也不多,一辆马车都没装全,也就几个大箱笼,还大多是这两回立功后,皇上赏的东西。

从那夜之后,绯云就再也没见到冷奕勋,她也试着去找他告别,却被告之二爷不在府里,去了兵营。

不见也好,离别总是让人难受的,他是被捧上云端的人,怕也是头一回被戏弄,利用吧,还是自个身边的丫环,心里肯定不舒服,那么爱面子的一个人,不愿意见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如此一想,绯云也就释然。

坐在马车上,墨竹道:“小云,爷查出来了,之所以那么多人都没查出,兵士们都是因为吃了土豆才病倒的,太医怎么验也没验出来,你说怎么着?原来,他们把土豆磨碎,洗粉,做成土豆粉条,再给兵士们当早餐吃,而且,并不是同时给整个兵营吃,听说一个兵营一个兵营的来,每次一个兵营里吃的是毒土豆,另外的兵营里全是吃的无毒的,毒性又不重,日积月累的,毒素早就积在体内了,最后吃的不是土豆粉,直接把土豆炖了牛肉,才发作的。”

“所以说,济世观里种的土豆也肯定分为了两种,一种是有毒的,一种是没毒的,看着是从一大片田里出来的东西,因为种植的肥料不同,含毒性也不同,所以,观里的人吃了才没事,而婆子一家吃了才有事。”绯云点头道。

“还真是处心积虑,左家这回快完蛋了。”墨竹道。

“可找出了解毒之法?”绯云更关心这个。

“好几个太医都去了,应该不久之后就能解毒吧,只是死了好多兵士,不止是左威卫死了很多,右威卫也死了很多,这让人很奇怪,左家想要造反,怎么会让自个控制的兵营里死那么多人呢?”

墨竹不解道。

“这几天爷没回府,就为这事在操着心?”绯云随口问。

“你还是担心爷的嘛。”墨竹看着她笑。

“他对我好,我担心他是应该的。”绯云说得理直气壮。

“确实是这样,不过爷说,可能两个兵营里中的毒并不一样,一个是中的乌草毒,左威卫应该只是种了沉香草的毒,但现在兵士确实是死了,左威卫兵力锐减,看着就没什么战半力,皇上命二爷入驻左威卫,二爷看来会更忙了。”

听了这话,绯云陷入了沉恩,两个兵营都有兵士死亡,为什么冷奕勋说,他们所中之毒并不一样?

少量的沉香草是不会要了人命的,但乌草就不同,断肠草的名声可不是虚来的,中了断肠草的人,死得很痛苦,死相也很难看,如果不是同一种毒药致死,死状应该很容易辩别得出。

虽然她没去过兵营,但可想而知,既是统一说是得了时疫,那两个兵营的兵士死状肯定是相同的,不然,以左家人做事的缜密,不可能会有这么大的破绽露出。

既然死状相同,又凭什么说他们中的不同的毒药?

绯云想得一阵脑仁疼,到底没到现场,不知道具体情况,算了,这事冷奕勋没想让她再参加,她也就老实地呆在提刑府吧。

安顿下来后,绯云第一天去刑部报到。

她特地让墨竹给自己做了身类似民国的衣服,斜襟的褂子,长长的百折裙,比起这个时代的纱衣罗裙来要清爽得多,看上去又不太出格,原想着给自己做一套西装的,想着这个时代根本没有人穿裤子上街,男人的双腿都是由长袍盖着的,就不做那惹人眼的事了。

到刑部时,没想到接待她的竟然是宁王世子冷昱,他是堂堂的刑部侍郎,而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仵作,实在有点受宠若惊。

如果没有见过冷奕勋那张美得祸国殃民的脸,冷昱实在也算是个能迷到众生的翩翩佳美男,但是,与冷奕勋呆在一起久了,再帅的帅哥,在绯云的眼里,也只是一般。

看冷昱拿把扇子,一身墨绿色直缀,一派风流倜傥的样子,面带迷人微笑看着自己时,绯云中是怔了怔,随即淡定地上前行礼:“冷大人,卑职季绯云前来报到。”

看到绯云的那一瞬,冷昱有点惊艳,第一次见她时,她虽然打扮还算过得去,但到底只是个丫环,内敛而自恃,并不如现在这般自信洒脱,神采熠熠,这会子,她穿着一套从未见过的款式,得体而合身,将她纤秀玲珑的身体勾勒得若隐若现,更添了几分女子的妩媚与娴优。

衣服袖子不长,露出白晰如玉的一双柔夷,眼睛清亮而灵动,黑幽幽的,一眼能望进人心里去,这样的女子,比起他后院那些莺莺燕燕来,不多强了多少倍,怪不得冷奕勋那眼高于顶的傲娇男,也会对她另眼相看,确实是别有一番韵味啊。

他的眼光太过灼热,带着侵略性,绯云秀眉皱了皱,冷昱并不是她的顶头上司,她向他行礼,不过是礼节性罢了。

“冷大人,若无事,卑职就去司堂应卯了。”绯云又行了一礼,也不等冷昱开口,转身就走。

“要去哪里?”冷昱淡淡地开口,袍子一撩,坐在案堂前。

“应卯啊。”绯云理所当然道。

“不用了,本官乃是刑部侍郎,你在本官处应卯就成了。”冷昱道。

绯云有点头疼,冷昱管的都官司,而她是提刑司的,仵作负责验尸,当然归提刑司管。

“大人……”绯云想提出异议,冷昱却道:“冷提刑有公务在身,暂时回不了刑部,他的司职有本侍郎暂代。”

原来如此,绯云松了一口气,这位宁王世子自命不凡,做事浮夸又好冲动,她实在不想与他多打交道。

“走吧,正好有一桩案子,刑部办了许多天,也未曾破,你来了,一定会有帮助。”冷昱倒是雷厉风行,并没有多啰嗦,给她下马威什么的。

绯云喜欢这样干脆的办事风格,她来就是办案的,可不是送给别人观赏的。

也许她到刑部来办差的消息早就传开了吧,一大早,她一到刑部,门外就围满了人,一下马车,人群就都看过来,对她指指点点,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她不守妇道,不规矩,出来抛头露面,也有的说她能干,说她有才华,破了大案什么的,也有人评论怪异的衣服,要学着回家也做一套。

绯云有种在T台的感觉,台下的观者众,却未必全是你的粉丝,却对你品头论足,这种感觉不太舒服。

到了刑部大堂,衙役门更是瞪大了双眼看着她,有热切,有期待,有鄙夷,有不屑,但没有一个人上前来与她打招呼,这些人,将来就是她的同事,绯云却有种与他们隔了一条跨越不过的鸿沟的感觉。

他们看她,绝对不是用看同事的目光,而是一个女人,一个弱者,一个入侵者。

“什么案子?”绯云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冷昱。

“你不是文华书院的女学生吗?还没有报到吧?”

冷昱却道。

这个话题转换太快,绯云怔了怔道:“是啊,要到下学期开学才去报道,夏大人说了,我可以便宜行事。”

也就是说,有案子时,她才来刑部上班,没案子就在文华院学习。

“那个老家伙倒是很欣赏你。”冷昱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屑。

“既然你迟早是要去文华院的,那本官就带你去熟悉熟悉环境吧。”

“莫非案子就发生在文华院?”绯云敏感地说道。

“果然冰雪聪明,不错,确实是发生在文华院。前日,文华院出了一桩大案,吏部侍郎的二公子被人杀死了。”冷昱笑道。

“哦,文华书院可是锦泰朝的最高学府,也是我朝的学术圣地,治学严谨,作风清雅,在书院里出了杀人案,只怕对书院的名声会有损吧。”绯云道。

“不错,皇上对此也很生气,所以,要尽快破案才行。”

文华学院离紫禁城并不远,就在永乐街尽头的后山上,这里环境清幽,景致宜人,确实是求学治学的好地方。

案发现场就发生在男生学院的一间宿舍里,死者是一名文华学院二年级学生,宣华十五年举人,正准备今年秋考贡士,年纪轻轻就被杀死在书院里,吏部侍郎大人又气又伤心,夫人已经上山来闹过两回了,要书院交人。

书院的院长是文老大人的学生,上官林,当他看见冷昱带着个小姑娘进来时,脸色很不好看:“冷大人,案子可有眉目了?”

“还没有。”冷昱这个人很有趣,别人越是着急,他越是一派云淡风清的样子,一点不急不说,还总是面带微笑,让你看着生气,却又没法对他发火。

他是宁王世子,上官山长也确实不好对他发火,耐着性子道:“那冷大人今天来是……”虽然带了几个衙疫,但没看见办差的小吏,一点也不象是来查案的,以前也来了几次,不过是做做样子,今天看来也是这样。

上官林实在看着窝火,这种世家子弟,除了会吃喝玩乐,又真能办什么事,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主。

“上官大人,走吧,去查看查看案发现场。”冷昱似乎没看到上官林的着急上火,淡淡一笑道。

上官林没好气地指着身边的一位文士道:“秋枫,你带冷大人去,本山长还有事。”说完,拂袖走了。

叫秋枫的文士长得文文弱弱的,面色苍白,时不时的还咳上两声,一看就是有痼疾在身的。

他领着绯云来到案发的宿舍里,到了门口,冷昱淡淡地扫了绯云一眼,满是趣兴。

绯云不明就理的跟着进去,当时就震住了。

饶是她见过不少凶杀案,也被眼前的景象吓住。

死者眼睛瞪得很大,头部被砍了下来,而头下的身躯竟然是一头没有脑袋的狼,而狼身上,盖着一张被割下来,并不完整的人皮,血肉模糊,而他那个白骨森森的身躯,却是以跪着的姿态呆在离人头不到一米远的地方,碜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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