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听着大队长的话,心中万分震撼。对,军人就应该是这样的。这才是自己心中的军人形象。自己应该树立起属于自己的“军魂”意识。一种属于军人的气势。一种唯独有军人才能拥有的气魄。心中无比的澎湃,任那个新兵现在满腹热血,不知道是被大队长的话所触动,还是“军魂”的神圣召唤。
潘锋心中的部队,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是一个层次,毕竟是和平年代,不可能浑身于血腥的战场,也不可能处身于战争的洗礼下。虽然学到的东西很多,但是他自己知道,这才是个开始,自己军旅生涯中的一个起点而已。他终归觉得军人只能在战场上体现出来自身的价值,而不是为了训练而去练。可在多年以后,自己终究踏上了战争之路,生存于战场的佣兵之路。
他们三个的结实,注定了一个血勇的佣兵团在多年以后会成立,令大队长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好的军人苗子,竟然会脱离部队而走上“不归路。”走上了一条没有色彩的盲路。但是他们觉得,自己只是选择了他们的生活方式,或者说只是自己向往,而被生活逼迫的军旅生活。真正的军人。
“军魂”,他们永远的铭记在心。不管是服役期间,还是在佣兵界。他们都把“军魂”视为自己的内心名词。是任何人都不会体会到的神圣名词。即是兵,一世为兵。即为军人,既有“军魂”,而这个魂,就是自己在部队,或者佣兵界的灵魂主使。就是大队长说的,让他们一辈子都忘不掉的那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