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汇集而来的混混中,有三个人特别值得一提。
首先是一个名叫张完胜的警察,正确的说法是曾经是警察,担任过中区治安二中队队长。刚刚出狱,准备闯荡黑道。
这似乎难以理解,但是纯粹从技术角度来看,这是他的专业和特长。他从事警察工作的时候,天天接触的人和事,几乎都是混混,再也没有比警察更了解混混,他们是一对天敌,相克相存,所以当他失去警察这个职业,并且在监狱里再次进修了混混这门课程,重新就业的时候,他自然希望在混混这个行业上找到一个好的位置,何况,他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那就是仇恨。任何男人都无法忍受的夺妻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