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林末的大姐,叫林芸,比之林末要大上一岁,在林父林母在外务工的日子里,长姐如母,对他很是照顾。此外他还有个小他十岁的小弟,林殊,此时应该在房间里睡觉。
略微平静呼吸后,林末往房间走去。
每次回家都是生死间的较量,所言非虚。
不像前世种花家那般和平,即使是所谓的打工人,至少只要努力,便能有尊严,安稳地活着。
在这方世界,在这片城区,死个人不比死只鸡溅起的水花大,尤其是在这个大乱将起的年代,杀人,抢劫,拐掳,竟然成为人之常情?
是啊,做恶人总是比做好人简单,祸害总能活得更长久,人的劣根性在危难处展现得更淋漓尽致。
回到房间,小弟果然躺在床上睡觉,因为家庭原因,没有钱去念书,加上最近这片街区不知从哪来了一伙拐子,也不敢出去玩,待在家里除了帮大姐林芸做家务,似乎也只有睡觉了。
上前将滑落的被子捂严实了些,林末倒没有倒床就睡,而是褪去衣服开始拍打着手臂,大腿,不时手臂扶着门边,弓步做着拉伸。
城建工程并不轻松,别说他,就是年富力强的当年大汉一直干也吃不消,若不是他嘴甜会说话,加上表现得勤快肯干,那管事的都不会收他这种没长成的豆芽菜。
‘生于乱世,大丈夫生不食五鼎,死则五鼎烹,可笑的是,我死了别说五鼎烹,怕是就连一口薄棺都混不上,大概率草席子一卷,直接扔乱葬岗。’
林末感受着酸胀的胸部,手臂,大腿,不由苦笑想道。
上辈子他只是个四体不勤的大学生,哪干过这等子苦活,若不是心性本就坚韧,根本坚持不下去。
可是他不去干谁去干?
这方世界的父母待他很好,只是行踪很是神秘,月初走,月末回,不知做些什么,每月大多不在家,只是将固定将生活费交托给大姐林芸。
问过大姐,大姐也只是语焉不详,说不出什么名堂。
不过估计他们也没想到,物价上涨飞快,原本够三姐弟一个月花销的费用,现在只够堪堪大半月。
‘不过也不是没转机。’
林末摸了摸自己的左胸,略微鼓胀的胸肌上镶嵌有一颗淡绿色的珠子,上面原本布满赤色裂纹,如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只有几处没有填满。
天赋珠,这是珠子的名字,和他一同重生到这方世界,经他检验,外人根本看不见它的踪影,换言之,它独属于他。
功用也很简单,当赤色裂纹愈合,其中便会诞生一种玄奇的天赋。
‘每过一天,裂纹少了一丝,真真是躺着就能变强,如若是个和平盛世,我还真不介意混吃等死,苟到天下无敌。’
林末心中想到。
只可惜这第一阶段天赋珠便有三百六十五道裂纹,需要一年时间修复,时间跨度太长,恰恰这世道时间就是生命,谁耽搁得起?
心中想着,估摸着时间差不多,林末起身将弟弟摇醒,拎着睡眼惺忪的林殊走到饭厅。
说是饭厅,也只是在客厅与厨房中间用屏风隔了个小空间,摆了张小木桌。
桌子上摆着盘黄灿灿的油煎馒头。
粗粮馒头切成片,油煎一遍,脆脆的,很是得劲,就是有些费油。
“吃饭吧。”
厨房里,林芸端着个小碗走出来,将碗放在林末面前,将围裙褪下,拂了拂散早在额间的发丝,笑着说道。
林末脸色复杂地看了看身前的小碗。
里面是一个水煮鸡蛋,林芸已经细心地将壳给剥了去。
“小末,你多吃点,如果实在劳累,其实可以考虑休息几天,毕竟都月末了。”林芸夹了片最大的馒头在林末碗里,随后又夹了片其次的到林殊碗里,眼里满是担忧。
十几岁的孩子,身子根本没有长开,去搬砖不仅是遭罪,也是要命。
“没事,我撑得住。”林末没有矫情,三两口便将馒头片给吃了,鸡蛋筷子一挑,蛋黄,蛋白分离,吃下蛋白,蛋黄则一分为二,不顾林芸嗔怪的眼神,将其放进她和林殊碗里,“我明天准备去许氏药馆试试水,它那正在找学徒,如果应聘上,会好很多。”
“许氏药馆?”林芸眼睛一亮,顾不得说出怪罪的话,连忙道,“真是南城区那个许氏药馆?”
许氏药馆坐落在南城区,可以说是南城区最大的药馆,集渠道,销售为一体,从进山采药,下乡收购,到大夫看病开方,售卖药物,上下游都给包了,自然挣钱得紧,分店甚至开到其他几个城区,名头大得很。
要真进了许氏药馆,就是个学徒,一家子吃喝都不用愁了,安全性更是有了不小的保障。
毕竟人生老病死最离不开的就是大夫,没人敢言自己不受伤,无意外,一般而言世人对医师都或多或少有几分宽容。
“是的。”林末点点头,继续吞吃着馒头。
这方世界有点类似前世的东汉末年,唯一不同的是世上真有类似的技击之法,他曾亲眼见过十人敌,百人敌之辈,甚至城墙脚下搬砖时,还听人说过,有人甚至能拳开山石,脚裂大地,一口气掀起江涛怒浪,说是陆地神仙也不为过。
后来才知道世上有武道,武道能通神。
而许氏药馆,则是他经过多番打探所知,最有可能接触到武道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