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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七章 录供(上)

作者:我等天黑

就算是三法司,也不可能保证每件案子都能顺利侦破,事实上排除屈打成招、冤假错案之类的情况,实际上的破案率并没有那么高——尤其是自从路引制度渐渐成为一纸空文之后,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也对此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李獒春、屠西峰、傅子瞻这三巨头固然各执一耳有所不合,但作为三法司的领袖,他们也不得不在一件事上达成共识——这世上最难解的谜不是出于特定目的而产生的预谋,恰恰是毫无道理可讲的题干。

曝尸荒野最后被野兽啃食殆尽的残骸,连死者身份都无法确认,该怎么破?狭路相逢一个眼神错开便痛下杀手,哪来的动机?就算有人当街行凶,只要这人反应够快本事够高,在被捕之前就一路逃命到深山老林当中,自此就当个孤魂野鬼,又如何抓他?

三法司的训练、考试内容都有迹可寻,但很显然真实的案件往往就会出现很多不合逻辑的内容。

所以那种充满随机性因素的可能性,只能算是贺难锻炼自己思维的挑战,却不能在实践当中作为优先考虑的选项。

如今客栈一伙人当中全赖老板娘叶慈主持大局,而若是她能够配合自己的调查,那么其余人也会在这样的惯性之下逐渐顺从,所以这冒充郡兵卫所卫吏的家伙便先点名要先于这位女士谈一谈。

贺难并没有采用常规的「你昨夜都做了些什么,见过什

么人」这样问讯式口吻作为开场白,而是耍了个诈,以循序渐进的暗示来引导这些人彼此怀疑:「我想听听你对客栈里其它人的印象。」

这样做的确有风险,会加重某些人对于这场谈话的反感导致信息的缺失,但同时从别人嘴里听来的交叉证言也要比本人说出来的更加值得分析——注意,并非更值得取信,而这样做也会凸出凶手将怀疑的视线引导至旁人身上的行为。

叶慈的脸上总是挂着若有若无的愁苦,她刚想主动与贺难说些什么,却被这家伙的提问打了个措手不及,等待了片刻之后才组织好语言,却是一个带有些不确定的疑问句:「你的意思是……你想通过我了解到客栈其它人的情况?」

「正是如此。」贺难点了点头,双手交叉搁置在桌面上,等待着叶慈的讲述。

妇人定了定神,终于道:「好吧……」

管账的金先生,今年四十三,为人比较圆滑。很早以前就跟随王千浑做事,客栈的一切出纳都交由他打理,包括王千浑的其它生意也会让他过手查账,但其为人有点儿小贪财,偶尔会在账上钻个空子吃点回扣,王千浑念他跟了自己这么多年劳苦功高所以通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也没有再重用,所以这些年一直都守着码头客栈原地踏步——此外,这位金先生也有些好色,常趁着掌柜不在沱沙淀时借故与老板娘叶慈独

处。

店小二小童,就是那个脾气不小的跑堂,二十岁整,性情好斗,打起架来三五人近不得身,本是附近镇上的一个混混,后来被王千浑收拢到身边,让他在客栈做事。说是负责待客的跑堂,可这人的脾性哪里能老老实实地招待客人?其实更像是王掌柜留在客栈里看场子的打手,沱沙淀一带的小地痞们也都管他叫大哥,俨然就是年轻时候的王千浑。

杂役小胡,今年二十二岁,性格十分腼腆,也是客栈里存在感最低的一人,总是闷头做事。他本是当年与王千浑一起在沱沙淀发家的老友之子,其父将他托付给了王千浑后撒手人寰,而王掌柜就安排小胡在客栈里帮工,如今已有五六个年头了,而小胡这孩子也是任劳任怨,日日将客栈里外都打扫的焕然一新,有谁忙不开了都能上去搭一把手,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少言寡语了些。

后厨于播,外号「于跛子」,时年三十一岁,敦厚老实,身高体胖。他是

王千浑正妻的外甥,因为年幼时的一场疾病导致他右腿不太利索,由于头脑不算聪明,身体又有残疾所以一直都没有成家,幸好有一门烧菜的手艺,便在王千浑正室的介绍下来客栈掌勺,但其实性格还挺随和的。「至于我儿子……他其实是个挺聪明的孩子,无论是读书还是习武都算是强项,但我让他考个秀才还是应个武举却都不愿意去

,也不想跟着官人做生意,后来实在勉强不得就索性让他陪在我身边打理客栈好了——我这个儿子性格稍微有些古怪,若是待会言语上有些冒犯官差大人的,还请多多见谅。」

贺难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允诺,而是揪着这一点很感兴趣地问道:「古怪?又是怎么个古怪法?难不成是那种情感古怪的人?我从前倒也听说过一桩奇案,一个儿子因为对母亲怀有一种异常眷恋的情结最后刺伤了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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