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天的商讨,最后九位宰相根据易风的意思,最后做出了一个初步的方案。
首先,朝廷的爵位,非太祖子孙,其余宗室皆不得封王,非功不封,非亲不授,最高只能封国公。
然后异姓臣子,非功不封,最高只能封国公。
朝廷爵位分为亲王、郡王、国公、郡侯、县伯、县子、乡男七等,亲王、郡王只封太祖子孙后代,其余宗室最高只能封国公,且世降一等由嫡长长继承,余子不论嫡庶皆不封,只保留承荫入仕资格。
异姓臣子,则最高封国公,非大功不封。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皆不能世袭罔替,而是分为世袭和终身两类,世袭为世降一等承袭,而终身爵则止于本身,身死爵除,不得继承。同时五等爵位除世袭和终身外,还分为虚封和实封。
凡虚封者,爵位前皆加开国二字,加开国的虚封爵位品级与实封不变,但没有食邑,也没有俸禄和永业田,只有一个名号。一般终身爵基本上为虚封,非特旨不实授。
而不加开国二字,为实封爵位,可以有食邑封户和永业田。
此外,对于现有之各家封爵,重新清理整顿,隋开国以前所封爵位统统撤消,隋开国以后所封的各家封爵,每个家族保留一个授爵名额,但具体爵位得重新评定。初步的计划是,在本朝立功受封加封的爵位,可以保留,但每个家族仍只限保留一个。而对于自前朝继承下来的爵位,若获爵者本朝未有大功,则降一等,公爵直接降为侯爵,侯爵降为伯爵,所有继承之爵位通通改为虚封终身爵位。
另特别规定,凡拜为宰相者,若未有爵位在身,则一律授虚封终身公爵,若有功则另授他爵。
这个方案交到易风手里后,易风又亲自加了两条。
所有封爵的食邑,不再由封家直接到封邑收取,而是改为每户食封二十五文钱,由朝廷随俸发给封臣。真封的封臣也不再封永业田,而是改为每亩给粟二斗,随官禄一起发放。如此一来,受爵的封臣就跟那些封户没有半点关系,甚至根本就没有了封户,各个封臣的食邑和永业田,都只是一个数字,记在朝廷的档案上,最后朝廷按他们的真封食邑数量和永业田的亩数,直接给钱和粟。封臣管理封户、征收粮食等环节,全都取消了。原来封臣食邑真封的粮食三分之二归封臣,三分之一归朝廷,每户封户多者可以有六七丁,按每丁一年纳租二石,绢二丈,绵三两来算,如果一户平均五丁,一户就能收十石粟、两匹半绢和十五两的绵。就算最后交给朝廷三分之一,一户口也还能收六石多粟,六丈多绵和十匹绵。可现在,易风一刀切,不管丁多丁少,都直接以每户二十五文钱计算,而且也不再按爵给永业田,直接按每亩田给粟二斗。本来一亩田起码能收粟一石,虽然如果出租,按职分田的租率是亩田收六升,朝廷给的每亩二斗是职分田租率的三倍有余,可却不能拥有爵位永业田,只剩下了每亩收取二斗粟而已。
皇帝加的这两条,可以说让爵位的含金量大大降低,除了政治上的好处外,封爵已经得不到什么经济实惠了。
尚书左仆射、太傅杨素如今是楚国公,封邑五千户,真食长寿县两千五百户。按原来的制度,杨素在长寿县有真真切切的封邑,那里有两千五百户人农户,他们每年不向朝廷交税租庸,而是把这些租庸交给杨素的国官,然后杨素再把其中三分之一转交给朝廷,杨素对于自己的那两千五百户的封户是有一定的管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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