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恒还是摇头,他主要是不想给姚芳菲当保镖。
老头子没耐心了,递给陆恒一本书:“小子,你先拿去看看,能看明白,我们再谈以后的事,这本书深奥无比,你肯定看不懂,哼,到时候还得乖乖地求我!”
陆恒接过那本线装书,发现上面字是用毛笔写得,图是线描,旁边还有密密麻麻蝇头大的小楷注释,全是繁体古字和没有标点符号,一般人肯定是看不懂的。
陆恒以前在文学社待过,研究过一段古典文学,文言文还是能看懂的,要想看懂它还真不容易,除此之外,他有吕洞宾的剑魄,剑魄应该能帮他一点忙吧,他心里暗自欢喜。
“如果我看不明白,就还给你。”陆恒心想,等我研究明白了,再还给你,到时候就说不明白,反正打死不去给姚芳菲当保镖。
陆恒其实也说不清,他为什么不想给姚芳菲当保镖,许是不想离开其他女人漂泊远行,或许是不想让自己跟姚芳菲那么近,他怕自己又爱上一个女人,他现在女人够多了,烦透了。
陆恒把那本秘笈放在口袋里,却没有跟老头说任何承诺。
老头看陆恒的态度,猜测出陆恒心里所想,不过老头气量很好,没有跟陆恒一般见识,他觉得陆恒还是会乖乖地找自己的!
陆恒还想趁胜追击,看能不能把老头说的那个灵犀指弄到,姚芳菲和程宝宝换好衣服出来了。
姚芳菲左手挽着程宝宝的胳膊,另一只青葱玉手在陆恒面前轻轻晃动:“喂,你和宁爷爷聊什么呢?我们去逛街了,你来帮我和宝宝提一下东西吧!”
美女在面前,娇艳耀眼,陆恒忍不住打量了她一下。
姚芳菲脱去了那件长裙戏服,换上了清爽的夏服,带着粉色太阳帽,挺巧的琼鼻上挂着大大的墨镜,把巴掌小脸遮了一大半,黑色墨镜衬得她皮肤更加白皙娇嫩,她上身简单地穿了一件t恤,白色体恤,上面竟然印着她的头像,真够自恋的。
不过陆恒转念一想,暗自佩服姚芳菲的聪明,她穿着印着自己头像的t恤,其他人就会认为她是姚芳菲的粉丝,不会想她是姚芳菲本人,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掉很多不避免的麻烦。
陆恒忍不住往下看去,看到她穿着很短的牛仔短裤,短的几乎齐逼,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平底运动鞋,那修长笔直粉白的大长腿啊,好耀眼,好迷人,陆恒都忍不住向上前摸一下。
不过他的自制力还不至于崩溃到那种地步,瞥了一眼程宝宝,她还是刚才那套打扮,在此之上,多了一副大号墨镜和遮阳帽,大号墨镜也把她的脸蛋衬得好小好白皙。
陆恒此前跟好多女人一起逛过街,发现几乎所有女人都很享受逛街的过程,只要看上眼的都试一试,大部分东西试了不买,对陆恒来说纯属浪费时间,可女人们乐在其中,久而久之,陆恒越来越讨厌陪女人逛街,几乎算是有心理阴影了,连忙摇头,还强烈地摆摆手:“宝宝,你跟她去吧,我有事就先走了!”
程宝宝很乖巧地点点头,跟陆恒摆手。
姚芳菲经过刚才那些事情,对陆恒抱有极大好感和信任感,也不想少了陆恒这样一个提包的男人,故意恐吓陆恒:“你没听警察说吗,现在天马街头有割喉男啊,你不跟上来保护宝宝,万一我们遇到割喉男怎么办啊?”
宁明娜对陆恒说道:“我家老神仙不跟着过去,你还是跟着一起来,安全一点!”
陆恒瞥了一眼老头,老头闭上眼睛装睡,看样子也对跟女人逛街毫无兴趣。
陆恒心想,如果真的遇上那割喉的变态倭国人,宁明娜应该可以对付,但问题她只会重点保护姚芳菲,残留的割喉杀手是一对男女,如果两人分别袭击姚芳菲、程宝宝和那个丽丽姐,宁明娜恐怕难以救下那么多人,恐怕程宝宝会遇到什么不测,他没有办法,只得决定去陪她们逛逛,等买了点衣服,再把宝宝带走。
陆恒、宝宝、姚芳菲等人上了剧组为丽丽姐专门准备的保姆车,直驶闹市。
丽丽姐这种明星大腕,就算她不饰演女主角,也是铁定的第一女配角,剧组里不但配有保姆专车,还有很多专人伺候,这一次出门,她带上了两个保镖,两个彪形大汉,他们和陆恒都挤在后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