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这些镇民个个皮包骨头,瘦得像鬼。
或许这是周风之控制镇民的手段,可不得不说,这种手段太过下作,而且根本没把人当人看,硬生生被饥饿长期折磨的滋味,没有亲身体会者根本不知道有多残酷。
面无表情,孟小虎低沉发问:“一瓶金沙?多大的瓶子,淘满一瓶金沙大概要花费多长时间?他们换回的清水,又是多大容量?”
一语不发,冯伦如变戏法一般,从怀里掏出两个瓶子,全部透明,一个瓶子很小,另一个瓶子如同地球售卖的最普通矿泉水瓶。
“这个是金沙瓶。”
将小的瓶子放置在左手,摊开,伸到孟小虎眼前,冯伦平静解释。
怒火凭空加了一倍。
虽然这瓶子很小,可要看它装的是什么,装的是一粒粒淘来的金沙,这瓶子简直太大,满满一瓶金沙,绝对可以打造一枚沉甸甸的金贝。
“一个金沙镇镇民,花费三个时辰,一直持续淘上三个时辰,可以淘满一瓶。”
冯伦无视孟小虎眼中的怒火,平静的详细解释。
说完,他就再度恢复沉默。
孟小虎眼中的怒火烧到极至,尼玛,镇子里的镇民,以瘦到皮包骨头的身体,一只瓶子要三个时辰,正常人恐怕也要一个多时辰,也就是说,让他们每天凑足王朝所需的三瓶金沙,不眠不休也要九个时辰,而想要吃饭,好,还得继续淘,哪怕再多淘出一瓶,也要连续工作十二个时辰,问题是,已经虚弱至风一吹就要倒的镇民,有几个能连续高强度在沙漠中工作十二个时辰?
要知道沙漠,白日里温度如火炉,可到晚上气温会剧降,冻死人也并非不可能,就连正常人也不可能坚持,更别提这群几乎处于半死半活状态的可怜镇民。
另一个大小如矿泉水的瓶子,不用冯伦解释,他也清楚,这恐怕就是淘到一瓶金沙后,周风之发放的一瓶水。
心肠简直已经黑到底,恐怕世界上最毒的毒物,也不比他毒。
这么一小瓶水,却要应对沙漠中的高温,普通人就算在这里呆上三个时辰,恐怕消耗的水也是这个量的三倍。
难怪他们会如此麻木。
在这种地方,受到如此残酷压迫,死,或许还是一种解脱。
伸手拿过冯伦手中盛水的瓶子,突然脑海里一道怪异想法闪过,眯眼,孟小虎玩味追问:“周疯子胆儿还真肥,居然如此心狠手辣,他就不怕用这么苛刻的待遇,会让镇民以飞快速度累死,如果镇民大面积累死,哪怕他再厉害,加上他的手下,恐怕也无力每个月按时淘出王朝需要的金沙吧?”
眼中精光一闪而过,冯伦看向孟小虎的眼神,首次闪过一道激动光芒,多了一分恭敬,他低头解释:“周大人不会担心这个,第一,每隔半年,帝都就会开启那边的传送阵,不仅会送来一批食物,带走规定的金沙,还会送来一批数量不小的新住民,第二,这一点也是周风之如此肆无忌惮的原因,因为镇子里的水源,发放给每个镇民的清水,与外面普通的水大相径庭,凡是喝此水者,生命力都比普通人要旺盛很多倍,这水,不仅是金沙镇的宝贝,每半年帝都都会来人,用容器大量取走这里的清水,秘密仅供王族使用。”
原来还有这种事?
绝对够隐密,就连皇甫雅仙给他的资料都未说明这一点,她不可能骗他,唯一的可能性是,知道这一点,恐怕整个金戈王朝不会超出一巴掌的人数,甚至更有可能,唯一知情者只有皇甫祥云。
真有这么神奇?
尽管有所保留,但镇子上那么多皮包骨头者依旧活着,这一点就令他不得不相信。
好奇在瞬间升到。
尽管很想一睹为快,不过孟小虎还是以惊人毅力,压制住这种情绪,思索了片刻,淡淡再问:“老冯,镇子里的劳力,基本上一个劳力会有几个家人?”
当发现孟小虎居然不顾清水,还在继续原本未完成的询问时,冯伦眼中不仅有三分激动,甚至多了二分热切,恭敬清晰回答:“普通而言,一处猪棚只会住一名劳力,而一名劳力,一般有二至三个,无法从事淘金重体力活的家人,他们只能从事更轻一些的杂役,不过做这些事,获得的食物与清水少得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猪棚?
这两个字听得孟小虎是一头雾水。
“孟大人是这样的,每个居住镇子里的镇民,周大人不会解决他们的住宿,只会由属下给他划分一块地方,做为他的居住点,街道两边的石屋,是这些人在完成日常任务后,用自己时间,自己去开凿石头,垒成的住所,周大人觉得这些住所又脏又臭,所以干脆给它们取名为猪棚。”
冯伦不用他发问,立刻详细的替他解释。
该死!这疯子还真没把人当人看,听到这里,孟小虎对于那百余名亲自下令杀死的壮汉,再无半分内疚,唯一后悔的是,早知道是这样,之前给予他们的死法实在是太轻松,直接将他们倒吊起来,慢慢让他们在干渴与饥饿中去死,才更适合。
主犯该死,从犯也不可饶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