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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一章 以少胜多

作者:五味酒

“呸呸呸!尽知道长叛军士气,有如此密集火炮的,非我大明官军莫属!”

既然不是叛军往江中打,那就是由江中向岸上打,打的肯定也是贼兵!一股抑制不住的激动热流在人群中涌动发酵着!

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句,“明军威武!明军万岁!”

片刻之后,德化城墙之上便是千口同声,万口同声。

……

郑来勇作为第一批登岸的掷弹兵队官,几乎冲在了最前面,而他身后则是本队的数十名掷弹劲卒。在这之前,郑来勇还有一个让他不愿提起的名字,郑四九。

早在大同,他的发妻与奸细金大有勾搭成奸,使他一顿成为军中笑柄,甚至在那场大瘟疫中几乎便放弃了挺下去的信心。但他终究还是挺了过来,不但如此,此后在漠北一战,辽西一战中又屡屡立功,这才从一个人见人欺的辅兵一跃而成为三卫军中精锐之精锐的掷弹兵队官。

后来到了京师,军中很多以排行为名的军官都改了名字,几名功勋出众的营官甚至还蒙皇帝金口赐名。郑四九艳羡不已,便求大将军也为他改个名字。

李信虽然在前世好歹也是大学生,但那本科文凭下面的墨水拿到三百多年前的明朝与目不识丁几乎无异,想起个威武霸气的名字也不是随随便便张口就能有的。总不能像后世建国、建军、爱国的乱起一气吧?于是,在李信绞尽脑汁的苦思冥想之下,郑来勇这个乡土气息极为浓重的名字便新鲜热乎的出炉了。

而郑四九也的的确确当得上来勇二字,自从他改名郑来勇,曾经那个被人带了绿帽子,还能眼睁睁看着奸夫与**安然离开的懦夫郑四九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取而代之的则是打起仗来不要命,每逢战阵必然冲在最前面的郑来勇!

三卫军的掷弹兵之所以叫掷弹兵,那是他们每个人从军卒到军官都承担着掷弹的使命,每人腰间拴着五个七八斤沉的铁疙瘩开花雷,与敌军接战之前,一通开花雷砸下去,就能先将敌军的士气打掉一多半。

这个时代的军队战斗效率极为低下,一支几万人的军队,能决定战斗力大小的只有战线最前方的士兵。至于纵深之后的军卒多数都只有看热闹的份。只要战线的士兵士气被打掉,阵脚一乱,后面的人十有八.九也会跟着乱起来。所以,这一通开花雷扔出去,其作用不亚于一个炮兵营。

但是,开花雷极为沉重,体格稍微差一点的人也扔不出几步远,弄不好脱手落在自家队伍里,敌兵没炸到,却把自己人炸了个开花烂。因此,掷弹兵的挑选也是极为严格的,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首先一点,硬性条件就是身材必须高大,膂力必须超过常人。

郑来勇的身材个头只能算是中等,几乎与掷弹兵营失之交臂去了步战第一营,但其膂力却异于常人,正是凭借这一点,才被破格简拔入掷弹兵营。入了营的郑来勇更是比性命还诊视自己这得来不易恶荣誉,每逢战阵必在人前。

“准备投弹!”

郑来勇所在的队已经远远领先其他队,突出于整条战线,就像一柄尖刀刺入敌阵。

原本张石头计划趁着大雾进行偷袭,结果岸上的叛军不知如何发觉了他们的行踪,于是偷袭变成了强攻。由于雾气的缘故,仓促间辩不清叛军究竟有多少人,郑来勇冲了进去才发觉自己的冒失,目力所及竟是一眼看不到尽头,满眼都是乌压压的叛军。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关键时刻岂能气馁?于是他断然按照三卫军的战斗条例,命令麾下的军卒投弹、冲击!必须在与敌军接阵之前将所有的开花雷投到叛军的人马中,将它们炸个人仰马翻,为后续开到的方阵步兵打消调叛军的士气。

很快,开花雷噼里啪啦在叛军中爆响,这些叛军半年前多数还都是拿着锄头种地的农民,何曾见过这等恐怖的火器》明明没见着放炮,怎么就无端的炸了呢?直有人以为官军请来了雷公,降下霹雳火雷。

“官军轻了雷公助战,兄弟们快逃命啊,晚了就要遭天火…….”

穷山恶水出刁民,只是这刁民不怕恶霸不怕官府,也怕雷公神仙。听说官军请了雷公,顿时便轰然传了开去,骚乱就像瘟疫一样涌动而起,再者浓雾遮蔽了时限,很多人甚至还没弄清前方发生了什么,只听得官军有雷公助战,又见最前方的人倒卷回来,疾呼逃命,谁还有心思追根究底,便也跟着一窝蜂的逃命去了。

于是,叛军便如大堤决口,渐次轰然溃散。

郑来勇没想到,仅仅一个冲锋就将叛军打的溃逃,此时其他队的兄弟也赶了上来,不怕左右翼落在叛军手中,便又下令冲击,绝不能给叛军以喘息之机!(明贼../5/5327/)--(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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