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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街热闹,暮烟疏雪过枫桥,陌上繁华,一路半梅花半飘柳絮。
皑皑银城隆冬,寒流滚滚,也难掩这千年古城的壮阔的富饶。
雪白的毛发间散溢着宛若洁白星辰光辉的独角兽拉着华贵逼人的金撵玉车,在积雪扫净的白石小道上哒哒而行。
杆旗穿市望不尽,昳丽楼台歌舞步生莲。
谯门画戟,下临万井,金瓦楼台相倚,满载满湖寒舟色。
百里安自车窗中探出一张面如菜色的脸。
他一只手捂着脸颊,喉结滚动,似吐欲呕,却强自忍耐。
眼前热闹的古城景色如梦境碎影斑驳,全然看不真切。
随着车轮滚滚起伏难定,他只觉周身传来一阵强烈的失重感,五脏六腑都快挤压到一块儿去了。
方歌渔裹着白羽鹤氅浑身没骨头似地躺在车厢的软塌上,抱着一个红泥小炉暖着手。
眼皮懒懒抬着,看着已经去了半条命的百里安。
“啧啧啧,看来真是无福消受美人恩啊,今儿个吃进肚子里的汤汤饼饼,此刻怕是已经在肚子里可劲闹腾了吧。”
百里安有气无力道:“你出行为何非要做马车?”
方歌渔斜眼看他,“这是大小姐应有的排场,若是不坐马车,你想本小姐同那些凡夫俗子一样,用脚走路吗?”
话说得这么好听,分明就是看见他中午吃了那些姑娘们送来的吃食,有意要整治他。
百里安反驳道:“脚生着不就是用来走路的吗?”
方歌渔理直气壮:“本小姐的脚不是给你咯伤了吗?你当真要我下车步行。”百里安被他噎得全然没了脾气。
今日是海神祭,十方城古街长道之上,好不热闹。
五彩的旗帜在风中猎猎翻扬,城中军铠甲严明统一,执金矛长戈踏行于城道之间,阵型严谨毫无凝滞。
而军队而行的方向,则是城北尽头,沿着西北无尽海域的高台祭坛。
方佑城主已然先至,换下了常服,着一袭玄黑鎏金的祭袍,峨冠博带,衬得他仪容甚伟,身躯高大。
他温和的气质尽褪,散发出一种慑人的威严气场。
方佑立于祭台之上,身边不见那位秦楼执事官,反倒是随身的左侧立着一名黑袍男人。
比起方佑城主的祭袍正装,他通身并无任何多余的饰品,简简单单的一袭黑袍。
但极其引人注视的是,这个黑袍男人的模样,竟是同方佑城主长得一模一样,五官一致,身形一致。
唯一不同的是,方佑城主模样虽生得年轻英俊,面上却蓄有胡须。
而这名男子,颔下光洁无须,高大的身材也微微显得有些佝偻,正好证实了方歌渔早上所言。
想来此人便是方佑一母同胞所出的次弟,方歌渔的二叔,方蚩。
百里安放下车帘,将干呕的欲望生生压下,依靠在车壁内侧,说道:
“看得出来,你这二叔的权利确实不小,今日海神祭,整个十方城。
唯有他有资格上那祭台,站在你父亲的身边。”
方歌渔道:“七元老,有将近一半是他的人,秦楼虽然深受我父亲重要,但说到底是个女人。
在众人心中,难免觉得她以色侍人,能力有限。
而二叔做为父亲的至亲手足,修为亦是高深莫测,自是更能服众,就连我那两个狂傲成性的兄长,对他亦是礼敬有加。”百里安问道:“那你呢?”
方歌渔微微一怔,旋即笑道:“在我心中,他只是我的二叔罢了。”
百里安沉默下来。
这样看,事情还很是有些棘手呢。
“你可知,海神祭,是一个怎样的日子?”方歌渔撩开一角车帘,目光投向广场。
百里安道:“十方城位居于西北海,以一城之力,镇压海域邪魔,不被侵扰。
除了有十方城出力以外,雪城主在时,亦是与海域中的神明达成共识合约。
若有海妖来犯,她会倾城之力保护海域,以灵力净化海水,让海中生灵不受侵犯。
而海中神灵亦会庇佑十方城,是为十方城坚强的后盾。
为表两方友谊长存,雪城主特立海神祭,举城中百姓之力,一日供养海神,敬上信仰之力。
求得来年风调雨顺,是十方城内,极为重大的盛典。”
“岂止是重大,海神祭关乎着十方城的气运,天气,还有祝愿,赐福。
当然,更重要的是,在十方城初创与海神定下约定之日,海神曾剥下自己的一片心头鳞,赐福于十方城。”
方歌渔指向祭台中央一个巨大的鳞石,色泽如七曜水晶,透明而纯粹,足有七丈之高。
好似照射在深海十万丈下的日月光辉凝结所化。
鳞石表层,寒意如凛冬森森,覆盖上了一层积厚的绒绒白雪。
“我十方城的授符灵礼,也是因此鳞石而来。在我十方城内,但凡本城百姓或是宗室弟子。凡是满三岁孩童,那一年都要来此鳞石前进行授礼,觉醒符灵。”
方歌渔将手收回,托住雪腮,笑道:“我三岁那年,就是在这里,受到了全城人的质疑,因为身为十方城未来的继承者,我触碰鳞石却未得到任何反应。
十方城内的居民受到海神祝福,血脉特殊,即便是再平凡的资质,也能觉醒属于自己的符灵,只是强弱之间的区别而已。
但那一年,我才知晓,我神符之中,空荡荡。
并没有任何符灵的反应,于是‘废材’这个名讳,挂在我身上一挂就是四年。
直至我七岁那年,向他们展示出了惊人的符道天赋,即使没有符灵为基础,我的控符能力不必任何人弱小。
这个‘废材’之名才得以摆脱,你说这些人……嗯?你干嘛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
百里安垂下眼帘:“没什么?只是觉得原以为我的经历坎坷,可听你若无其事地讲述着这些往事。
才知晓金枝玉叶的方歌渔,童年原来亦是过得这般不轻松痛快。”
方歌渔微微怔楞,旋即侧开视线,看向窗外遥遥雪色茫茫里的那座高塔,喃喃说道:
“有人生而高贵,有人生而为蝼蚁,可不论是高贵之人还是蝼蚁者,又有谁能够做到真正的轻松痛快。”
“不过你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二叔的确有许愿的嫌疑。
如今他待我很好,甚至更甚过我的父亲,以至于旁人都觉得我是他的亲身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