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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9章 富贵和追求

作者:马月猴年

关中,长安。

刘备等人在川西努力奋进的时候,斐潜却在长安接到了平阳递送而来的一个沉甸甸的锦盒,打开之后却没有任何的欣喜,而是显得有些不解和烦忧,撑着脑袋想了挺长的时间,直至黄旭进来禀报道,说是众将都已经到齐了,方将锦盒盖上,然后背着手往前堂而行。

斐潜年轻的时候也往往觉得有的人为什么老背着手,形态又不好看,又没有意气风发大步向前的进取之意,而且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背着手也不能左右摆动保持身体的平衡协调性,实在是毫无价值的一个姿势。

然而,等到如今,斐潜却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起,也经常背着手走路。

背负的东西太多了……

无形的各种压力,压在背上,似乎只有这样,才会轻松一些,也才会提醒自己,将背挺直。

进了大堂,斐潜已经恢复了原本步态,大步进了节堂,然后在席子上正坐而下。众人齐齐朝着斐潜见礼,斐潜还了半礼,然后再请众人就坐。

说是就坐,实际上就是跪在席子上,顶多再多一个锦缎垫子而已。

凳子什么的,斐潜其实早就叫工匠做出来了,只不过在这样正式的场合,斐潜依旧保持着汉代的会议方式,采用一桌案一席子的正坐模式。

这样有一点好处,跪旧了膝盖疼,所以必须加快节奏,就像是后世也有许多企业会采用金鸡独立的姿势来开会,甚至会选择在天台上开碰头会一样,会议的场所太舒适了,反倒有时候会让参会者不能将精力完全集中。

在正式开始会议之前,斐潜先聊了两句,便笑着,表示先不处理政务,而是说道:“今日又有大贤至此,待某领将进来……”

说完,便起身向外走,庞统和荀谌自然是心领神会,也跟在斐潜身后一同向外走,其余的像是杜畿张辽等人则是有些迷茫,但是也跟着一同行动,于是乎浩浩荡荡的一群人便出了前院。

院门之前,便是荀攸和许定,两个人原本以为应该是被传进堂内,结果没想到斐潜竟然亲自出来相迎,顿时颇为感动,连忙拜倒见礼。

斐潜呵呵笑笑,上前几步,将荀攸和许定搀扶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当年在荆州第一次见到刘表的情形,手上不由得多用了几分的气力。

人类的本质,其实就是复读机加上鸽子,再加上真香……

等到了斐潜左右牵着荀攸和许定,重新进了节堂之后,又重新相互介绍一番之后,才再次坐定,处理起当下的政务来。

当下最为重要的,自然依旧是农桑。

虽然现在汉代小冰河的气候已经逐渐的显现出来,但是作为有群山遮蔽的关中,依旧还是比起漠北并北来说,温和湿润了许多,特别是渭水横贯东西,带来了充沛的灌溉水源,因此关中农业的基础,原本就比并北要好,在经历了两三年的恢复和调整之后,现在也即将迎来一个爆发期。

“关中之处,厥为黄壤,上者八十有五,黑为垆土,中者二百五十七,另外有薄、腊、脯田一百六七,新垦之数暂无算……”对于农桑之事,枣祇自然是最为清楚,当即也不用特意看手中的木牍,便是朗声说道,“……兴水渠,百一十里,建水车,二百余,立肥溷,四百余处,有官牛一千两百头,车,五千余辆……”(本章说注)

一个个的数目在枣祇嘴中,蹦将出来,纵然是对于农桑之事不是很了解的其他诸人,都是精神一振,觉得听了这些数目,就觉得心中安定,浑身舒坦。

“故,预年赋……”枣祇说到最后,下意识的再次看了一眼木牍之上早就算出来的数字,才接着沉声说道,“计五百万石!”

众人听闻,不由得都是喜形于色,眉开眼笑起来。之前关中还要靠着汉中输入的粮草过活,现在不仅是自给自足了,还能结余不少,这自然是欢喜之事。

然而,这并非是欢喜的结束,而是才刚刚开始,随着庞统将工业上面的冶炼钢铁,修建兵甲数目,然后荀谌将商贸上面的利润盈余,钱财器物等等一一叙述出来之后,堂内众人的嘴便是再也合不起来,一个个笑得就跟朵花似的。

斐潜虽然也在听,但是心思却不在这些数目上面,而是想到另外的事情……

年赋,也就是斐潜能收上来的粮草数目,至于关中一地产出的粮食总数,应该是大概在一千三百万石左右,当然,这么高的年赋,其中也有很多流民屯田的功劳。

斐潜关中治下,自然是实行着大汉持续了百年的三十税一,但是这个所谓三十税一,听起来似乎很少,但是其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汉书·食货志》中记载:“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以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从汉高祖时起,实行“十五税一”的政策,及至汉文帝时期,又有“田租减半”之诏,也就是采取“三十税一”的政策。

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但是这些十五税一,三十税一,不是说将田产分割为十五份,三十份,然后国家收取其中之一,而是有着特殊的计算方式。

“十五税一”是指地主向佃农收取土地产量的十分之五即产量一半的地租后,地主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产量的十分之一的税赋。也就是土地产量为十份,地主与佃农五五开后,地主再向国家交一份的税。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五十,税率为十分之一。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十五税一”。

作为地主的附庸,佃农是没有户口的,自然也就不存在单独向国家缴纳赋税的渠道,同样所谓的“三十税一”,也并不是指地主向国家交土地产量的三十分之一的税赋,而应该理解为,土地产量为十份,然后三七开,佃农得七份,向地主交三份为田租,地主再向国家上交一份税赋。

即地租率为百分之三十,税率仍为十分之一。“十五税一”、“三十税一”并不是税率为“十五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意义。或者严格来说,应该记成是“十、五、税一”和“三、十、税一”。

那么一般的,拥有土地的自耕农,也就是自有土地者,向国家缴纳的赋税也就是十份之一。这在《汉书·食货志》写得很清楚,“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岁收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

由此可见,实际上自耕农的负担一直都没有什么变,有些变化的,只有依附于大地主的佃农的田租,这些人承担了最沉重的负担,就像是后世自有房屋的往往只需要交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或许还不到工资的十分之一,而租房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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