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大魔法师阿提拉怪笑说道:“听说最近有个做法,不要过多限制孩子的作为。这样子养出来的孩子才会尽情发挥自己的天赋,而有所成就。不过就算不想教礼貌与教养,至少也教一点常识吧,怎么现在的贵族都养出这种孩子。”
“也许是因为他是次子吧。”法圣巴巴克?阿布那罕耸肩说道。
次子的说法,在贵族之间可不算什么褒义的词。隐含有一种不受关心,被放弃了的意味。所以贵族青年怒不可遏,咬牙切齿说道:“信不信我弄死你。”
这下所有人都忍俊不禁,用同情的眼光看向暴跳的那人。
大魔法师这个称号所代表的意涵,就是很能打。而法圣这个称号所代表的意涵,就是公认的很能打。
实力足够的贵族,要弄死一个没有魔法塔保护的法圣,也不是太难的事情。问题在于,愿意付出多少代价?以及是否能够接受那样的后果?迷地可没有十二道金牌召回,再一杯毒酒就可以了帐的高手。
对这样一个年轻人,巴巴克?阿布那罕已经懒得跟对方废话了。甩甩手,对其他人说:“把他们带走,不服就打断腿再扛走,让他们明白实力两个字是怎么写的。我这可是在救他们的小命吶,”
转头看向某人,撇撇嘴,语带不满,
“这一位可是一口气杀了半支大队的强者,不是什么人都有办法对付的。而我也很好奇,你是怎么做到的。”
原本不断升高的怒焰与气势,嘎然而止。巴巴克?阿布那罕好奇地看着夜空,尽管一切看起来并无异状。但刚刚有一瞬间,像是有一层相同的夜幕,迅速地替换了这片平淡无奇的星空。
笼罩在其下的他们,就像是落进了谁的掌握中。好比进到别人的魔法塔里,那种性命朝不保夕的感觉。
法圣看了看四周,和自己有同样感觉的人并不多。但察觉到的人都是相同的纳闷表情,谁也搞不清楚这种感觉是从何而来。
猜测是眼前之人的作为,巴巴克?阿布那罕首次以平等的心态,和对方交谈。“这是你做到的嘛。看来你的确有动手的实力。但我仍想知道,为什么?”
对这种打哑谜似的问话,林猜测对方是想知道当初自己为什么杀了那么多的人。对此,他也感到很无奈,说:“我能讲是因为你们的士兵太过优秀的原因吗?”
“太过优秀了?这也该死吗?”阿布那罕不解。
“普通的队伍,当指挥者死亡,就会给队伍带来不可收拾的混乱。有人会逃,有人会继续打,更多人则是茫然无措。但那群士兵太优秀,一个两个人的死亡,无法阻止他们最初被下达的进攻命令。他们似乎也不懂得当力有未逮的时候,就应该保留有生力量,而不是送死。最终,就是他们错失撤退的时机,而我也不得不用我也不想要的方法来解决一切,毕竟我可没有引颈受戮的习惯呀。我只能说,发生那样的事情,我也感到很遗憾。”
圣城埃斯塔力的法圣密集度,是其他地方比不上的。邻近区域,这种被公认为迷地顶尖武力的存在,就有不下十人。
某人再怎么不关心世事,也会去注意这些人的情报,避免自己不经意间得罪了哪一位。所以早在那个年轻人喊出名字时,他就知道眼前之人的身份。毕竟自己在当兵时有句老话,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
面对一个法圣提出的问题,他也认真地回答了。不带任何贬低,没有任何嘲笑,事实上那也是当时他的想法。面对一支不知退缩的强军,而自己又有累赘,难以逃跑时,结果似乎只会有两种,不是自己人死光,就是让对方死光。自己不想死,就只能请别人去死了。
巴巴克?阿布那罕设身处地一想,即使是他,在那种情况下似乎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
帝国正规军队的士兵们,本来就是被训练到只要听到前进的命令,就算眼前是一处断崖,他们也会一个接着一个的走下去,即便摔下断崖。因为在战场上,每个人都必须要善尽自己的职责,最终在整体的战场才能取得胜利。假如士兵都畏惧不前,那还打什么仗。
但是当指挥者愚蠢到在事不可为时,仍不愿意下达撤退的命令,那对整支军队是毁灭性的。偏偏这种情况对这支高傲的军队,还蛮常发生的。帝国历史上的败仗中,十次有九次是败在指挥官太过蠢,从没发生过在势均力敌的对阵中战败的,即使是相同等级的其他帝国作为对手。
拥有强大的自信,对一支军队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所以对于眼前之人所说出的理由,竟让这位法圣有了认同的想法。既有骄傲,也有惋惜。
他本来就没有强烈的报仇念头,只是想要看看,有能力毁掉半支大队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假如对手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账,那么顺手宰掉对方,刚好而已。管他数学的知识是不是会断绝。